我反而是覺得基本薪資訂定多少,跟上班時數還有放假天數,要看行業別來區分...
因為有些行業工作性質,真的要如政府這樣訂出的規則實行,其實不太容易...
假如政府可以制定出例如:甲行業基本薪資A元,上班時數最多B小時,放假天數至少C天;
乙行業基本薪資D元,上班時數最多E小時,放假天數至少F天...
一直制定下去...
行業別可能很多,當然也是有其他細小行業無法歸類出來,而其他沒歸類制訂出的行業,
求職者除了個人特別需求,自然就會不太會去接觸...
這樣每個行業制定下去,求職者針對所需可以選擇滿足自己的工作,
而雇主也可以有彈性的依照自己工作性質去遵守.
請問這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