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低基本薪資調漲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6-04-30 21:03:00
我反而是覺得基本薪資訂定多少,跟上班時數還有放假天數,要看行業別來區分...
因為有些行業工作性質,真的要如政府這樣訂出的規則實行,其實不太容易...
假如政府可以制定出例如:甲行業基本薪資A元,上班時數最多B小時,放假天數至少C天;
乙行業基本薪資D元,上班時數最多E小時,放假天數至少F天...
一直制定下去...
行業別可能很多,當然也是有其他細小行業無法歸類出來,而其他沒歸類制訂出的行業,
求職者除了個人特別需求,自然就會不太會去接觸...
這樣每個行業制定下去,求職者針對所需可以選擇滿足自己的工作,
而雇主也可以有彈性的依照自己工作性質去遵守.
請問這樣可以嗎?
作者: batboylin (batboylin)   2016-04-30 22:34:00
基本上這還是上班族領月薪的思維,應該跳脫這思維上班族喜歡放假是因為領月薪,但很多行業像水電木工師傅是算工作天的,一天三千以上。對他們而言就是把工程做好後算工錢,大月根本連假都「捨不得」休,小月則閒閒兼差。更有些早市員工也是算天,一天一千兩千,他們需要錢的就多做幾天,甚至兼黃昏市場。有些零工則用時薪制,這時段能配合的就來打工。這些都是員工願意做才來的,你要他們多休幾天也要問問他們願不願意。制定政策要能符合台灣的工作環境,不能老是以上班族思維去想。現今勞基法基本工資時薪120元的含意已包含休息假日沒工作時的補償金貼,有如月薪20008元每周只能工作40小時其他日子應給員工休息的精神。也就是說有些行業適合領月薪,有些日薪,有些計時,都可按屬性由勞資雙方共識。強行要某些行業周休幾天是做不到的,連柯p政府都做不到!如果時薪120,工作22天,每天8小時,是領21120元!不是月薪的20008喔!不要老是有人認為給時薪給日薪是在違反勞基法壓搾員工,實在是需多行業不適合月薪制罷了。根據比例20008調高26000,則時薪變156,日薪8小時1248元。以女裝買賣業而言一小時多36元,只要員工多賣一件內搭褲的業績就有了!
作者: hypeng (獅子雲)   2016-04-30 23:30:00
推樓上某樓,時薪概念不同,我就遇過找工讀生用最低月薪算的..公司想壓成本啊..
作者: xs9527 (xs9527)   2016-05-01 12:10:00
時薪月薪應該不能這樣轉換的 畢竟時薪一定都時數少所以單價高
作者: Jasy (傑西)   2016-05-02 02:16:00
這不是這樣看的 一分行業或地區 整個就要偏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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