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騎驢找馬找人才

作者: PIGGY5566 (橫行霸道‧豬仔56)   2019-04-28 14:15:22
建議可以拉長試用期的方式來觀察員工,三個月看出一個人能不能用應該差不多,再不行
就再拉長,發現不ok就請他走人,超過試用期就照勞基法走,該發的資遣費發一發,記得
要通報政府,程序走完沒人會對你怎麼樣。
再來是業務管理的問題,業務一向都很難管,太爛整天摸魚的請他來公司消耗資源浪費時
間,自己看了也氣,太強的也要擔心,萬一讓他把客人都處理的服服貼貼,客人認他不認
公司,自己跑出去開把客人拉走,對公司損失更大,你是建材業沒有自己獨門產品,只要
這個業務自己進料去出,就真的是領你的薪水做自己的事業。
所以業務要管好真的不容易,我看到管的不錯的都是老闆打前線業務後面跟上,老闆偶爾
再出面維持關係這樣,要靠請的業務打出多大的生意坦白說中小企業難,就算他有這個本
領我想沒多久就會走了,不然就是老闆要肯給,但是你能給多少?能比的上人的心多嗎?
越有企圖心的越是好業務,但也越難掌控。
※ 引述《volcom (南台灣建材小天王)》之銘言:
: 最近一年有徵一些新血
: 如果發現新血做不出我要的成績
: 接著又發現比較好的人才
: 這樣把做不到一年的員工資遣
: 換好的人才進來
: 這樣的行為算是正常嗎
: 我是希望公司員工能越來越強
: 適者生存 不適者淘汰
: 能達到我的期望
: 還是說你們會繼續投資在原本員工身上
: 指望有一天能出頭開竅呢?
作者: imhaha (嘿嘿)   2019-04-28 14:48:00
之前看過 試用也算是員工,不適用也需給資遣費 有請神人解惑
作者: lyzn (傻了~)   2019-04-28 15:08:00
勞基法是沒有試用期的,到職後,資遣都要照規矩來
作者: jamo (hi)   2019-04-28 15:55:00
不需要甚麼試用期,反正不適任我就按勞基法規定資遣就好唯一要擔心的就是不要資遣到孕婦,所以我都已經不找懷孕機率避免政治不正確,要找懷孕機率高的女性員工,自己多想三分鐘~
作者: HiJimmy (å—¨ 吉米)   2019-04-28 17:44:00
沒有試用期才是合法的,三個月資遣費也只有1/4月薪照規矩比較好,被咬一次會盯很久的應該是1/8月薪才對白紙黑字的寫試用期可能會被挖洞,雖然,還有很多人資搞不清楚狀況,還是照寫
作者: lyzn (傻了~)   2019-04-28 17:52:00
1/8沒錯,勞動部有計算機可以試算
作者: HiJimmy (å—¨ 吉米)   2019-04-28 17:54:00
應該是要寫三個月短期聘書 時間到就結束雇傭關係
作者: doctorjp (路人)   2019-04-28 18:02:00
3個月內可以不問理由請人走,但是要給資遣費所以有很多人就把這個作試用期,誤以為不用給資遣費
作者: PIGGY5566 (橫行霸道‧豬仔56)   2019-04-28 22:52:00
幾千塊錢發一發省很多麻煩
作者: yahoogle (歐陽)   2019-04-28 23:03:00
不找「懷孕機率高」就夠政治不正確了好嗎......
作者: lanth123   2019-04-28 23:03:00
有什麼好噓的 台灣法規東抄西抄的 都沒整體配套
作者: TOCIBS (馬的妳不可思議)   2019-04-29 15:40:00
約聘那個方法到底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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