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找店址,以一個人為主的小店面(15~20坪之間)經營。
主營甜點,兼營簡單的茶飲與咖啡(室內座位大概3~5組人)。
然後剛剛查找了有關開業相關規定,
餐飲類、咖啡店類別,商業與營業登記之外,
似乎還需要消防、衛生、環保等審批許可証。
其中包括健康檢查、汙水(滲井和隔油欄)、噪音、消毒設備....等等
看得有點頭大,所以想請問版上的各位先進,有沒有
相關經驗可以請教一下?
順序:
店鋪租賃→商業與營業登記→裝潢→設備運入→原材料運入(還未營業,菜單試作等)→
→衛生、消防、環保審批→營業
這樣的順序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