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imgur.com/Bvb9D30.jpg
如上圖
機車如果要從地點1(巷口)到地點2(目的地)
兩地大概相距三棟房子遠
出巷口直接左轉一定是和大馬路的行駛方向相反
這種情況一定是逆向行駛沒錯吧?
就有朋友因為這樣短短的逆向被檢舉開單
後來 他被罰了一次之後
他選擇出巷子口(地點1)後
機車車頭朝向大馬路的順行方向
然後用腳倒車至目的地(地點2)
請問這樣也算逆向行駛嗎?
如果這算,那麼路邊停車的車子
倒車的時候也算逆向行駛吧?
如果這算,那麼機車駕駛人掉東西(如鈔票)
倒車回過去撿東西,勢必也是逆向吧?
請教各位大大
交通規則內的逆向的定義到底是怎樣
其"嚴格"且沒有模糊地帶的定義是什麼
爬了很多文章 孤狗也找過了
完全沒有之類的文章
問題在於機車用腳倒車到底算不算違規呢?
後來 問過他為什麼不從順向大馬路到地點2
他說地點2前面有人在治喪 他不想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