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別變更需摘除性器官?內政部同意廢止

作者: lifebam   2014-12-28 22:49:07
妳/你用錯我就不計較了。
然後,沒有人要跟妳吵吧 badthing大姊,我是在陳述『我所見到的事實』。
妳說2012共識後大家不想參與,然後現在多數者都不想參與
(到底哪來的樣本數??? 誰啊,我還去幫忙上課耶!),
所以這個協會連同政治人士所提出來的要求,就算不符合一般機構討論表決程序,
也是OK的??
沒被問到,被妳以為沒在用自己方式去參與活著的跨,就不能管這麼多???
這下好了,我們用我們形式『開始參與』了,
妳卻覺得我們這些『過去沒在關注跟參與』的人
不能對於這個團體有處事作為上的問題進行批判?
(靠,那那群幫妳爭取98年行政命令的人都是白癡嗎?
2012之後才開始認同之旅的跨也都是笨蛋嗎???)
不就是州官放火、自打嘴巴而已?
跟那些: 妳沒有去投票就沒資格批評政策跟政治人物啦!!! 的人有什麼差別我請問???
然後,妳所謂的沒有表決機制,我告訴妳我夢到的夢。
『協會成立的理事,根本就是在當天新聞發布才知道有這個議案要進政府推動。』
無意參與??? 完全沒被通知是要參與個屁????
當大家都不用上班上課賺錢養家喔???
還是妳要的參與,根本就是
"不允許有不一樣聲音、不允許批判、大家都要跟妳們站同一邊"吧?
這樣的心態才是完全無視了群體利益和其他人的聲音,不為擅獨則為何?
而且請問什麼叫做『人家去處理人家的理念』???
只有她家才是跨喔???? 那是只有她家的事嗎????
想要拆房子重蓋可以啊,問題是我們同一面牆壁耶!!!
妳要拆總要跟我們左鄰右舍協商告知要怎麼辦吧???
我睡覺睡覺一半牆不見,人還差點被怪手挖出去,請問誰不火大????
我對於這件事本來就是如果真的要廢止命令,
就希望中間可以有更完整詳盡的,甚至階段性計劃來補強,
結果呢???
看看『妳們人家』態度,
根本就是要我們這些刁民鄉民閉嘴,好好享受妳們喂到嘴邊的果實
並且還要『心存感激』
無妨,我也心存雞雞,但問什麼不多聽大家意見,一起討論把行政命令的計劃弄完善?
既然都有這麼多團體一一浮出來,那麼就討論好好坐下來協商討論才是解決之道。
但到目前為止,請問有沒有重視其他團體的聲明或意見,集合出來開會討論?
沒有嘛。
老實說,我也無意扯這件『醜聞』出來講,這點我道歉,
因為本來只是想提醒一下不要拿gay跟les出來講,免得瓜田李下遭人誤會罷了。
但誰知道竟然妳會把妳那不成熟的民主概念丟出來,
還要我們當正常來配合,就是這點才弄得我火大回文哦大姐^.<
作者: badthing (badthing)   2014-12-28 23:22:00
政策本來就是大家越多人參與討論越好 雖然人多結論越慢但真的有在關注和參與就是好事情 至是是非非講不清 就算這條路應該只是剛開始 很多細節都還需要討論我會私下建議看看要不要找個機會大家一起談後續但相對的別團體單位也可以找她們 都互相的 只要目標一至我並不直接參與NGO運作但很多事情 真的不要只聽一面言詞不管一些理念認不認同 她們相當辛苦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4-12-29 00:22:00
樓上 我順便告訴你~這次最先出來跳的人並不是協會到底是誰被洗腦成 反對就是聽協會的一面之詞來的拉=..=不明的腦袋還是不會變耶....現在開始指控其他協會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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