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是無解的話題。我是男同志,我從小就喜歡男生。
但,我確定我「愛」的是男生時,是在我18歲以後。
或許,這是那時民風保守。
我要討論是,是一個學生的個案。輔導的老師也是一個男同志,在他的臉書,
似乎要鼓勵這位男同學為自己的權利站出來爭取。
這位跨性別的男同學,是一個13歲的國一學生。
國一的學生,就可以認定自己跨性別嗎?我不太能夠接受?
因為這個個案,曾經跟我教的男學生告白過。
或許,他內心喜歡男生,但不知道如何表現自己的喜歡,
又從小接受男生愛女生的觀念影響,導致他開始模仿女性的言行、舉止,
產生跨性別的現象?還是他本身就是一個天生的跨性別者?
我無從得知。
但是,心理上的性早熟,我個人教導學生的過程中,幾乎到了國三,才開始有這個現象。
國一、國二的男、女同學還是依舊嬉鬧在一起。太多的性關注問題。
或許,是學校的功課把他們壓抑的太緊崩,所以,無從得知自己的性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