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於台北市某事業單位的男跨女跨性別者欲向其事業單位申請生理假,事業單位認為有疑慮因而向台北市政府詢問後再轉至勞動部,勞動部近日發布函釋指出,生理假給假係因有生理週期來臨事實,男性經手術且完成性別變更並登記為女性並無子宮,無月經生理日,因此不得請生理假。
勞動部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申請1天生理假一日;而依衛福部函釋曾指出生理日,醫學上之定義為周期性經血來潮,因此給假為因有生理週期來臨事實;經函詢衛生福利部轉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指出「男性經手術且完成性別變更並登記為女性者,並無子宮,故亦無月經生理日。」綜上,因此該受僱者無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規定請生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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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yuli (好日子去旅行)
2022-02-09 23:08:00合理
感覺這個針對性很強啊原生女如果摘除子宮,也不會被剝奪請生理假的權利啊。
大概就是那種「不能讓人知道」,做子宮摘除你不講還真的沒人知道,如果 mtf 一開始在工作環境就沒被發現,應該不會有人能夠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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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axes (得粥加湯)
2022-02-10 09:19:00但醫療手術屬於個人隱私,公司不一定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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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ortex (喵嘎)
2022-02-10 09:45:00那公司懷疑員工變過,能要求員工出示沒變過的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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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yong (Vic)
2022-02-10 11:09:00回樓上,除非有絕對工作上業務必要,不然強迫員工證明是無法理依據,並且若還因此做出不利於員工決定就必定觸法應該說員工如果回頭來告,公司曾經要求員工出示性別相關證件會成為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鐵證
回歸到立法本質,沒有障礙本就不應該去用,無論性別但也只能自由心證,痛到在地上滾的跟完全沒感覺的都有特地搬出來講反而覺得很刻意針對這個族群引起仇恨至於上面說的,確實可以作為違法的依據去提告但勞資糾紛往往受害的勞方居多,資方罰錢(也不是進我口袋),勞方可能面臨永久失業(誰敢用吹哨者?又更何況是少數族群),整體社會風氣沒改變,誰敢用自己的飯碗作為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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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axes (得粥加湯)
2022-02-10 12:49:00但如果已經請生理假,卻之後被公司發現是跨性別,那麼可造成公司損害,會面臨求償返還該日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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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zxcv (å·¦è¦é¤ƒï¼Žæ˜“釩斯)
2022-02-16 09:42:00別說摘除子宮了,公司也不會知道或調查女性員工更年期了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