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 7 不受歡迎名單處理細則
1. 當出現使用者以引戰或是人身攻擊等各種方式, 造成板務運作出現問題,
或是看板討論受到明顯影響(簡稱鬧板), 板主會以[公告]方式勸告
2. 同一位使用者勸告兩次後無效(不管是否改變鬧板方式), 將列入列入不受歡迎名單
3. 列入不受歡迎名單的使用者, 將不再經公告警告, 直接水桶處理
4. 水桶日期將會以累犯的次數, 不斷加倍
3天-> 1周 -> 2 周 -> 1 個月 -> 2 個月 -> 4 個月 -> 8 個月(依此類推)
5. 此板規因為由板主心證, 所以更換板主時, 需重新投票確認
原因已經寫了在前了, 所以就不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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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時間:11/14 23:30 ~ 11/16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