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TY_Research板主群逾7日未答辯申訴案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09-26 15:40:09
※ 引述《airua (AU)》之銘言:
: 群組長您好,
: 本人之申訴案 文章代碼(AID): #1Ly3nx2V (AboutBoards)
: 經群組長於9/17要求TY_Research板主群出面說明至今, 已逾7天.
: 雖然此案係由小組轉交群組長審理,
: 但個人認為, 板主群基本上仍應遵循直屬小組之組規;
: TY_Research板主群未於7日期限內進行申訴案答辯,
: 涉違Acad-Affairs組規第4條
: 即便Acad-Affairs組規第4條規定, 組長以信件通知被申訴之板主,
: 但Jasy板主本身即為Acad-Affairs小組長,
: 有責任到群組板看文章, 應視為已知通告答辨,
: 其竟帶頭違反其發佈之組規, 實不應該.
: 建議群組長依TY_Research板主群所直屬之小組規範, 記板主群申誡一次.
: 謝謝
1. 很抱歉在 #1L-j0daJ (AboutBoards) 一文中我說得不夠明確,
我要請板主補充說明的是認定不構成違法後,對此認定理由的公開回覆。
較為詳細的說明請見 #1M1aC8F9 (AboutBoards) 。用意在於補完板主的判決流程。
而非針對本申訴案受申訴項目的答辯。故並不構成無正當理由不到組務板答辯。
僅是先要求補正判決的程序,故不會因此對板主群作進一步的處分。
2. 由於本案本質上是板友對板主行使的權力所進行的申訴,故應交由小組長受理。
惟因小組長身兼板主故迴避本案,改由群組長代為處理。於程序上,
本案的處理確實應依照 Academy 小組的申訴處理規則進行處理。
我在處理的時候會盡可能依照上述規則處理,但由於群組長不具小組組規解釋權,
我也缺乏依 Academy 小組的申訴處理規則處理案件的經驗,若處理上不符該規則,
請申訴人及 Jasy 小組長能適時提醒我留意 Academy 小組的申訴處理規則。謝謝。
作者: Jasy (傑西)   2015-09-26 19:52:00
我了解了。感謝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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