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ulnewman子玄的違法行政

作者: sitos (麥子)   2017-04-17 01:06:37
1. 據我所知, Paulnewman 小組長當時介入該看板的運作,
主要的工作是保留即將被刪除的文章,而不是刪除文章。
小組長為協助新上任的板主群在執行小組組規時,
能夠確實滿足小組組規所規範的所有要件,
以板務緊急處理權介入看板運作以保留文章,
我認為這樣的處置並沒有濫用小組長的權力。
2. 小組組規 #1OwtfNPY (Magic_Center) 的第六點,
已經說明是處理「作為其它營利資訊之佐證」的文章,
此類文章係屬該公告第一點所述之「營利活動」,
亦即自 2012 年起公告 #1GJsqyZZ (Magic_Center) 所述之
「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故若板主依此規定刪除文章,
乃針對小組組規明文禁止發表之文章,以看板文章管理權,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若板主未依規定刪除文章,
請針對板主未依規定進行板務處置一事向小組長提出申訴或檢舉。
3. #1O3wN2H_ (Magic_Center) 一案的申訴,
已於 #1OVuyniw (AboutBoards) 結案。
該案之補遺與回覆皆在本板,請自行參閱。
若板主之處置有誤,請向小組長提出檢舉。
由於目前本案所指陳之事項,並無小組長濫用緊急處理權,
以及小組長違反群組長裁定的情況,申訴駁回。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4-17 01:17:00
群組長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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