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Acad-Affairs小組長判決(2017/08/30)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7-10-14 16:00:13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以下所述板規皆為原受檢舉文所發表時之板規)
: 本案主要論述為:
: 簽名檔應視為文章之一部份, TY_Research 板板主應以板規認定是否違規。
: 關於板主對原受檢舉文章是否違規進行認定的認定方式,我的理解如下:
: 由於板規九並無將簽名檔獨立出來認定是否與看板宗旨有關之條文,
: 亦即板規九涵蓋之範圍為文章 (含作為文章一部份之簽名檔) 與推文,
: 並未涵蓋簽名檔 (將簽名檔獨立看待,並認定是否與看板宗旨有關) 。
: 故申訴人針對簽名檔以板規九進行檢舉時,板主僅以整體文章檢視,
: 並認定原受檢舉文章 #1POnbK_b (TY_Research) 旨在討論北美夏季季風,
: 與 TY_Research 板旨有關,並未違反板規九。
: 在上述認定中,板主已將簽名檔視為文章之一部份,並認定該文整體來看,
: 其論述的內容顯然與看板板旨有關。其文章之一部份雖與看板板旨無關,
: 但板規九並未要求板友之簽名檔亦須與看板板旨有關,故無法直接判定。
: 針對違反板規九之檢舉,小組長認定板主因板規無簽名檔之獨立規定,
: 僅依整體文章認定不違規而不予處罰並未失職,此認定並無不當。申訴駁回。
群組長您好,
您在此篇判決文中,大篇幅說明板主認定不違規而不予處罰並未失職,
此認定並無不當
然而,本人檢舉及申訴的點"並非板主認定不違規"(最終判決不違規),
而是其收到檢舉的第一時間"不判決",並將權責導向violation板這件事。
以下依發生時間先後:
7/12 本人去信TY_Research板主orion78檢舉
#1Pf4GWJy (Acad-Affairs)
7/19 orion78板主回覆難以直接判定,並建議至violation檢舉
#1Pf4GklQ (Acad-Affairs)
7/22 本人告知orion78板主,violation法務對簽名檔之認定
#1Pf4GwIU (Acad-Affairs)
7/23 orion78板主表示將再回覆
#1Pf4HAmj (Acad-Affairs)
7/24 orion78板主於板上依當時板規 (即您所舉之板規版本),宣告以下重點事項:
1. 在此再次聲明簽名檔為文章之一部分同受板規規範
2. 若造成引戰 爭吵 人身攻擊仍會依據簽名檔為文章的一部分去做審理
3. 在此之前的問題簽名檔 若無造成其他引戰 爭吵 人身攻擊等問題
版主皆視同既往不咎
#1PTW-eiM (TY_Research)
7/24 orion78板主回信其已公告判決通則
#1Pf4HLwp (Acad-Affairs)
依以上事件始末,板主在本人告知 violation法務對簽名檔之認定後,
原本難以直接判定之案件,竟可於2天內完成判決 (引用板規9),並說明判決尺度。
可見此檢舉案並非其所言難以直接判定之事;
且後續做出判決與宣告尺度通則,等於承認這個檢舉案就是板主權責範圍之內,
也就是板主一開始即對本身權責認知有誤,並有失職將權責置身事外之嫌。
煩請群組長再審視此案之細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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