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4-04-14 06:08:001.備份在精華區,我沒掩滅,別誤會2.我對你個人沒意見,我在ask的申訴也要求解除你的處分3.你說的沒錯yyoo的確不能檢舉,所以我也在ask判決中說明了4.ask在文中有直接提問版主字句,你沒有,所以我當他溝通當你發文討論。5.版規就是亂訴1年,前一個剛好也是一個叫ask的人6.你要就好好說,不用在那大小聲法理法理的,組長權力義務那條要求分管看版討論內容,只要求監管違法看版,他那條違法請你跟ask一樣詳細分析後來申訴,我一定受理,政黑為ask改兩條了,另外我說過你可以發懂罷免連署,看看有沒有人支持你的論點,要是他跟你說的一樣專辦某方,一定很多人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