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八 Fw: [公告] busha水桶20日

作者: busha (有事直接找我)   2014-11-12 20:12:34
※ [本文轉錄自 Nantou 看板 #1KHxBmwr ]
作者: iKFC (K爺) 看板: Nantou
標題: [公告] busha水桶20日
時間: Wed Oct 22 21:36:45 2014
事由:
busha板友於10/22發表一篇抱怨文,標題為「逛南投版的某些人」,
其內文以某XXX來影射之前噓他文章之板友,有構成人身攻擊之實。
本人於下午17、18點皆推文請原PO於21點前自行刪除,未見回應。
如今已超過期限,只好祭出板規,以示公平。
附上該篇原文內容備份:http://ppt.cc/N9ZJ
依本板板規:
2-1張貼與「南投」無關之文章。
註:初犯刪文+口頭警告,再犯水桶3日處分,之後水桶天數x次
3-3嚴禁發表任何「挑釁、謾罵、人身攻擊等不被認可之文章或推/噓文」;
嵌入文章之簽名檔亦同。履勸不聽者視情況增加水桶天數,絕不寬貸。
註:初犯刪文+口頭警告,再犯劣退+水桶7日,之後水桶天數x次
罰則說明:
6-1.凡觸犯板規之各項條例,其警告採無條件累計方式,不另個別累計。
處份:
水桶3日+7日=10日
說明:
發文前請詳閱板規,南投板為地方性質討論板,
勿將此當成個板使用,發文、推文均請注意用字遣詞。
不要以自己認為來以偏概全,下次再犯就Double了哦...
附上南投板規:http://ppt.cc/Did3
PS.剛剛爬文發現b板友將「[請益] 南投市消夜的選擇」內文刪除,
但該篇文章未刪除,也就是內文是空白文,不想被扣P幣的意思。
如不想分享給板友請直接刪除該篇文章,留下空白文不太好看喔。
文章備份:http://ppt.cc/O0ph
依板規:
2-2嚴禁「火星文、注音文、空白文、一行文、未滿20字」等不被認可之文章,
及Po文時請注意用字遣詞,避免引發公憤。
註:初犯刪文+口頭警告,再犯水桶3日處分,之後水桶天數x次
3-10張貼文章後,勿「任意刪其內文」;經發現板主可依「空白文」予以刪除。
註:初犯刪文+口頭警告,再犯劣退+水桶7日,之後水桶天數x次
處份:
水桶3日+7日=10日
===================
故累計水桶天數20日。
作者: theone777 (你想要什麼)   2013-10-22 21:38:00
PTT這麼多版 南投版i大是我敬佩 看過最會治理版務的!一人一信支持i大選縣長!
作者: NrQ ( 你給我聽好)   2013-10-22 22:07: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harryhome (大家一起吃香蕉吧!)   2013-10-23 01:09:00
加油!
作者: gamerptt   2013-10-23 20:04:00
讚讚讚
作者: yao7 ( )   2013-10-23 23:28:00
超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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