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L_TaiwanPlaz組長talk520職責怠惰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5-02-13 12:15:32
※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標題: Re: 關於水桶的相關說明
時間: Wed Jan 21 23:04:52 2015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A案 原案 水桶七日 改為警告處分
: B案 [黑人] 活動跑單-pitasi #1Kga95Ss (L_TaiwanPlaz) 警告處分
: C案 [公告] aimify 警告 #1Kga9CAh (L_TaiwanPlaz) 水桶七日
: 使用者應針對申訴訴求
: 申訴訴求:
: 1.取消板務不適當之警告
: 2.糾正板務處置 - 不願意協助取回被認定違規原文以進行申訴
: 3.糾正板務處置 - 因為已告知使用者可以申訴而逕行水桶七天。
: 依每一案進行完整溝通程序,雙方尚能針對處分內容進行討論溝通,
: 故使用者原遭受水桶處分後,板主改判為警告,
: 應持續溝通了解雙方想法,若雙方無交集,
: 尚針對不服之處分(警告)進行申訴,
高雄版版規
7-5 若當事人對判決不滿,請去信原判決之板主要求再議,
對再議結果不服或72小時後未得結果(遇板主請假則以其收假時起算)
請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訴。
B案即A案的再議,按照高雄版版規的文字描述,
可以不經再一次的信件溝通!
jerry11006自己是版主,難道對版規還不熟悉?
還用我沒有針對B案跟他信件溝通來反駁?
: 經使用者與板主溝通後,板主亦有可能接受使用者意見撤銷原處分。
: 且原訴求1:取消警告,使用者並未對於警告處分做溝通程序,
: 請使用者與該看板板主進行充分溝通。
: 或針對有進行溝通的項目進行申訴程序。
: 至於使用者所提利用公開板面進行推文欲代替溝通問題,
: 可參考本人或群組長判例
: ┌─────────────────────────────────────┐
: │ 文章代碼(AID): #1KNl9c_u (L_TaiwanPlaz) [ptt.cc] [公告] skynick 水桶一週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15508582.A.FF8.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29 m 11/09 talk520 □ [公告] skynick 水桶一週
: ● 6943 m 7/07 GeminiMan □ [公告] 水桶名單
: ┌─────────────────────────────────────┐
: │ 文章代碼(AID): #1JkcQurP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04724920.A.D59.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17 Ptt幣 │
: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