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L_TaiwanPlaz組長talk520職責怠惰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5-02-13 12:15:49
※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標題: 要求解除水桶
時間: Sat Jan 31 23:42:43 2015
小組長
從我去信兩封解釋至今
你都尚未給予我回應
請問是不把使用者的申訴當一回事嗎?
你水桶我的理由是,
因為我沒有針對再議的警告處分跟版主信件溝通
我也引述高雄版規回應,
再議結果可不經再次信件溝通而可以直接申訴
請問,你對我的水桶處分,
還有什麼存在的理由?
我要求小組長撤銷我的水桶處分
除了發撤銷水桶公告,還請你跟我道歉以回復我的名譽。
因為我強烈懷疑你根本沒有好好查證閱讀高雄版規,
沒有做好查證的動作就水桶我,侵害我申訴的權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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