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四] jobli 判決 #1NYdrSc2 (L_SecretGard)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7-22 00:20:20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LKpaPOW ]
作者: Fant1408 ( )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Fw: 群組長您好
時間: Wed May 13 19:44:24 2015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作者: Fant1408 ( )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Fw: 群組長您好
時間: Wed May 13 19:33:16 2015
※ [本文轉錄自 Fant1408 信箱]
作者: GeminiMan (GM)
標題: Re: 群組長您好
時間: Tue May 12 23:59:48 2015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 引述《GeminiMan (GM)》之銘言:
: : 如果要做為板眾的參考依據,那我就再另外寫一封信回覆吧!
: : 不過,我明天還得上班,可能要明晚才能做完整的回覆。
關於板主自律條款及板主任期制的回覆:
一、如現行板規有《板主自律條款》對於板主任期的限制,
板主上任自應遵守相關板規,包含板主任期。如有違反
板規之情形,自屬板友可申訴板主之標的。
可參考 Gossiping 板規對於板主任期制的相關規定。
二、如板主上任欲修訂板規對於任期的限制。
因上任時即向板友允諾有任期限制,修訂此部分板規,
應板主群合議,並事前告知板友,始修訂板規。
三、為維護看板運作,板主任期將屆,任一板主請辭或遭解職,
應舉辦板主徵選作業,避免看板無板主,致看板秩序紊亂。
若辦理板主徵選作業未產生新板主 (無人報名徵選板主、
板主徵選信任投票未通過),現任板主得留任板主任期一段
時間,以維持看板秩序,續辦板主徵選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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