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L_TalkandCha/QQKKQKQK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2-07-02 23:17:54
※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YlFe5IC ]
作者: 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檢舉]Gossiping板主群 違規
時間: Thu Jun 30 09:18:57 2022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arsonlolita公告我覺得是不對的
: ┌─────────────────────────────────────┐
: │ 文章代碼(AID): #1Q2PscU6 (SYSOP) [ptt.cc] 批踢踢實業坊20171113聲明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0579622.A.786.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這是2017年的聲明,事實上時代一直在進步,
內文提到:
"對於少數或弱勢族群因本站所屬看板部分使用者的強烈言論而感到不安"
今天是2022年,同志族群已經不是什麼少數或弱勢族群,
我們是第一個同志開放婚姻的亞洲國家,
我們立法保障,社會風氣也趨於成熟,
我們要走向真正的平等,我認為若刻意為了誰去保障,
反而是一種更難看的偏見甚至歧視性。
時空背景已不同,我認為修正並沒有什麼不妥,
況且修正的前提是代理群組長的實務判決。(註1.2)
既然可以隔著不同板的發文記錄,
作出所謂"可受公評之言論不判定違規",
即便攻擊對方噁心也非單純人身攻擊,
同理,
未來對於同志所謂之性別爭議性,針對同志,非板上使用者,
也基於"針對言行所為之批評,非單純人身攻擊"
比照相同標準不違規。
若標準不一,反而顯得代理群組長FallRed的判決非常低能,
我想FallRed可以當到代理群組長,應該不是靠裙帶關係,
而是有更先進的法律見解才是。
註1:
#1Yic_-9D (L_BoyMeetsGi)
一、被申訴人主張「teke是依照你本人過往在八卦版有引起性別爭議性發言所給之批評
,屬可受公評之言論不判定違規。」並在申訴溝通信件中提出多篇爭議文章,因此
此部份組務認同板主所言,即teke是針對言行所為之批評,非單純人身攻擊,也非
申訴人所稱「莫名其妙被罵」。
註2:
目前制度下群組長間互為代理,大家同是小組長,私相授受。
若仍有問題應由總監或站長出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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