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EE2CS 信箱]
作者: 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標題: Re: [宣判] 18207 [申訴] 不服MenTalk板主fantiida判
時間: Tue Dec 20 14:03:30 2022
※ 引述《NTUEE2CS (電機轉資工)》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謝謝您回覆 也謝謝您願意重新考慮此案
: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 我難決定的原因
: : 不是在於證據不明確
: : 你的證據十分明確
: : 只是在於你的言論在歧視與攻擊個人之間游移
: : 如果單純個人人身攻擊
: 小組長您好 個人人身攻擊部分
: 男板板規明訂必須當事人檢舉才受理
: f板主也是指控攻擊"群體"
: 希望以後就以有沒有攻擊"群體"主題來討論 比較不會許多論點混在一起
: 謝謝您
: : 我早判決成立
: : 單純歧視部份有沒有成立而已
: 關於歧視部分 可否請小組長多做說明
: 請問您是認為我這段提到
: "不知道出生就住加護病房100天燒了多少健保
: 這些都是台灣人民的血汗"
: 歧視嗎?
: 我認為我這段僅就提到客觀事實 可受公評
: 加護病房 受到很多醫療人力物力的照顧
: 才得以維繫病人生命
: 100天也是很長的天數 我僅就不知道燒了多少健保 提出疑問
: 至於 這些都是台灣人的血汗
: 只要google搜尋 "醫護 過勞" "健保 破產"
: 都有很多新聞 說明健保醫療資源是建立在許多醫護人員的付出(血汗)
: 以及靠全民稅金補赤字(血汗)
: 我認為我這樣說 並非刻意抹黑 而是有事實根據的
這邊就是有爭議的地方
不管怎樣
能住到加護病房
也都是醫生判定能不能住
就也無所謂浪費不浪費的問題
這句話並無問號提疑問句
也可以視同您所提出的病人住加護病房是為浪費
這並非為可受公評之地方
我才會說 這方面 我才會認同板主之說法
而並非聽信板主一面之言 才會駁回您的論述
這案子我會再想想
大概是這樣
: 更不該被解釋為"歧視"
: 試問 如果只是說出可受公評的事實 何來算得上歧視呢?
: 也想請問小組長認為我歧視的對象是誰? 是所有用健保的人嗎?
: 麻煩您說明了
: 謝謝您
: : 我這邊沒有罪疑惟輕原則
: : 有就是有
: : 沒有就是沒有
: : 你案子我會再想想
: : 對了
: : 這種法律跟解釋有的沒有的 像是節約用電這種無關言論
: : 就不用寄信給我討論了
: : 要就單純就事論事就好
: : 我今天很忙
: : 剩下的信我明天或後天才會處理(看)
: : 先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