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名] 利用版主職權要求短裙照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21-06-09 17:50:30
※ 引述《Risha5566 (理沙)》之銘言:
: 請shadow0828板主於24h內
: 回答2個問題
: 1. 4.7板規,說不需要指名。為何你要求別人24h內指名?
來,我要求提出指名是我覺得被影射
當下我可以直接用影射板主跟鬧板兩項處分阿
但是我不做,為何?
就是要請補齊證明、還是你覺得不用補齊證明,直接處理比較好?
: 2. N版主承認其為當事人,為何還堅持那篇文章是造謠?
N板主承認已經是事後的事情。
說造謠 是在時限內未提出證明跟關聯的判決
我也在判決文說過 已經給予時限但並未提出
當下於此判決並無問題
並且若有問題請直接上訴小組
夏朵板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