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天氣雖然熱,也請大家火氣別這麼大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19:43:59
這邊是黑店版,這個版開立的目的,不正是把"各種消費糾紛攤開,杜絕服務不良店家"?
但最近天氣熱人人都心浮氣躁,跑來黑店版看熱鬧的人多了,口不擇言的也多了,
來黑店版發洩心情的人也多多了(PO文不按格式的站不住"理"只想的發洩亂PO後不理的)
現在一件消費糾紛吵的差不多了,消費者說她握有錄音,店家說錢退也退了自認沒錯,
喊說要公布錄音就公布,然後消費者想想可以結束了沒打算再繼續,現在一堆旁邊看戲
拼命要消費者公布是怎樣?
我要說的還是老生常談
1.人腦是會自動修是記憶的,這是人類本能,所以會出現當事人信誓旦旦,但事實不符
2.解釋事件經過將自己有利的部分放大,不利的部分遮掩,這是本能也是說話的人
自身的權利
3.除了極少數以誆騙客人為目的店家,想要凹不合理好處的客人外,
大部分的糾紛起因是"認知落差",其中"態度"乃是關鍵點
現在當事人雙方再戰下去有何意義? 是戰"是非"? 戰"態度"? 還是非得戰到對簿公堂?
這錄音公佈絕對兩敗俱傷,差別在於哪邊傷比較多而已,一邊認為對方是黑店,
一邊認為對方是澳客,兩邊相約談判解決消費糾紛會有啥好話?
然後板友們聽完錄音能做啥?再鼓吹傷比較少的那方提告嗎?
夏日炎炎,戲再怎麼演總是要有個結尾,奉勸大家平心靜氣讓事情結束就好,
這裡是"黑店板'不是"興訟板",還有訊息送出前先想一想,別讓訟棍有可趁之機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4-07-10 19:47:00
同意,沒必要去火上加油。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10 19:49:00
你為什麼一段時間就跑來這邊找文章來回文當公道伯?真好笑 回去看了你以前的文章 和這篇口氣完全一樣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0:11:00
顆顆M大可以在每篇推文酸溜溜說話,別人就不能PO文說爽說的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10 20:13:00
別人可以 你不行 你都被罵過幾次狀況外了 自己知不知道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0:16:00
嘴砲網路上打打就好,就有人唯恐天下不亂,真的搞到要跑法院累的是當事人,在這邊打打字看戲的他們又不會痛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10 20:18:00
你頗ㄏ 店家就只說要真相 又沒說要告人 你又在狀況外了真的是很不想繼續講你 白講的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0:18:00
挖屋,別人可以就我不行,M大好大官威,莫非以前吃過我的虧?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10 20:19:00
對 就你不行 你超狀況外又愛跳出來 真的頗煩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0:21:00
當事人(消費者)拿不拿出錄音是她的權利,這邊一堆人追殺她搞的像拿出錄音是她的義務一樣現在有對簿公堂?我們是法官嗎?我們有啥權逼她拿出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10 20:23:00
你想太多了 大家要的也只是真相 會來這裡就是怕踩到雷店一開始是Ettu要主動嗆有錄音 店家說好啊有錄音就公布然後Ettu就不敢公布了... 你不想知道為什麼 別人想知道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0:24:00
反正民氣可用看熱鬧的就拼命喊,拿出來能解決?是下一波事端吧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10 20:25:00
所以你在旁邊看戲就好 別沒事跳出來自以為公道伯
作者: iefive (nomind)   2014-07-10 20:30:00
看到五十板忍不住噓,黑店版很多人看到名字就直接不去了,對店家較為不利;現在狀況是店家願意消費者公布,那當初嗆很大意義何在?不自證己罪是沒錯啦,那當初就不要這麼嗆呀~版規開宗明義說了,是"合理"標準,敢PO敢嗆就不要怕噓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0:36:00
事已至此追殺消費者有必要?現狀人家要縮了這一堆人要她梭哈鄉民是嗜血的這我也知道,但沒必要要總把理虧一方打成豬頭三大家都想"究理"沒錯,但當板風變成追殺理虧一方之時,對資訊流通我想反倒是有害無利吧,這樣對"黑店板"有比較好?
作者: pondexter (胖呆)   2014-07-10 20:54:00
跑來這邊不就是想利用輿論的力量嗎?最後站不住腳了,三言兩語就想打發眾人。這是她自找的,沒人逼她這樣做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4-07-10 21:13:00
店家都說建議公布錄音檔了,就是因為雙方說詞有很大的出入,難道店家沒有資格要求錄音檔公布為自己平反嗎?你知道經營好幾年的一家店的信譽可以被一篇文章輕易的擊潰嗎
作者: phills13 (phills)   2014-07-10 21:16:00
自願上台接受檢驗的是原po文者,你反到檢討起台下鄉民了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1:20:00
再下去"黑店板"真的會變成"興訟板",沒有必要戰成這樣吧?
作者: phills13 (phills)   2014-07-10 21:22:00
那你有具體辦法來改善非好店板的風氣嗎?
作者: fge16 ( TT)   2014-07-10 21:23:00
輿論力量是兩面刃,只要被看破手腳,隨時會反撲,本件是很好例子。我們不是法官,但是我們要一個交代,免得當初傻傻幫她說話的鄉民,感覺被擺一道。(就是我,店家sorry欸)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1:24:00
我只希望大家不要因為天氣熱心浮氣躁到口不擇言,順便PO個文賺賺P幣兼給大家當攻擊目標,大家酸我我當學習,減少衝突發生我之前勸人刪文也是因為PO文的人看起來口氣就很糟,他再回很可能就要對罵了,很多是各退一步就沒事,沒必要採那麼硬
作者: pondexter (胖呆)   2014-07-10 21:30:00
如果胡亂指控又要眾人輕輕放下,那不是鼓勵大家來黑白講,請問對本板有幫助嗎?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0 21:34:00
戰成這樣消費者縮了,那各位要拿什麼去要求他交錄音?他沒有義務要交,要交也是店家提告對簿公堂,他交給法院
作者: firingmoon (小天)   2014-07-10 21:44:00
那當初就別說有錄音檔 而且還PO錯連結 ㄏㄏ
作者: bencheming (斑鳩明)   2014-07-10 23:02:00
這裡是公眾資訊版,很多文章不是寫寫就算了若今天店家沒有回應,是不是以後大家就認為該店是非好店? 既然原PO可以鉅細靡遺地寫出這些文章,那就應該要接受大家的檢驗,否則以後大家隨便寫寫就好了。如此以後本版要相信誰? 店家還是消費者的一面之詞?興訟需要時間,這段時間所造成的大眾不信任誰負責?
作者: rjhowmanyo (RJ)   2014-07-10 23:15:00
敢上來說是黑店 別人就不能反?錄音檔公開合理吧
作者: chengen18 (BoRinG)   2014-07-11 00:08:00
既然各自有理那就公佈阿,不要欺騙大家最初的好意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7-11 00:45:00
這裡不要變成興訟版,但也不能是抹黑版啊!
作者: nicoleshen (㊣㊣)   2014-07-11 01:38:00
喔 你誰啊?護航的真難看 嘖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4-07-11 01:49:00
雖然我也覺得公開錄音較好,但hcbr有一點說的沒錯,他沒那義務。說真的,在關鍵點上兩方的說法差異不大,剩下的頂多就是從錄音中看雙方『態度』問題(雖然原po在店家態度上著墨甚多),除此之外也沒啥幫助了。另外,若他們雙方都願意各退一步,旁觀者也不必緊咬某方不放,希望大家是站在替他們讓事情圓滿的角度做思考,而不是非得戰爆某方。
作者: keroro1215 (KK)   2014-07-11 02:33:00
某樓喜歡嘲笑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你贏了好嗎?那些護航的都礙到你了,都輸了,你最棒,ok?
作者: red2010 (紅)   2014-07-11 17:29:00
不公佈證據就變誣賴啦
作者: kokus (kokus)   2014-07-13 01:25:00
好high 這板很久沒這麼熱鬧了 繼續下去 加油
作者: sweetpotapo (金光頭生活百貨)   2014-07-13 02:39:00
hi 樓上 好久不見
作者: GHTang   2014-07-14 05:58:00
自以為是
作者: hcbr (hcbr)   2014-07-14 13:06:00
終於來了?樓上你要是這麼不平,要不要把你自刪的那篇再PO一次不然看你精神壓力這麼大,還不如自開一篇讓大家關照你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4-07-22 14:17:00
好像蠻有道理的,但還是想噓
作者: weibeta (Man in Mirror)   2014-07-27 08:31:00
推hcbr人腦會自動修正記憶,有些事久了真的會很不想處理當雙方有一個和解的平衡點出現,旁人又何必多說什麼
作者: sharten (自虐狂)   2014-07-28 17:05:00
你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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