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小弟想問怎麼官僚殺人?
要怎麼算他過失殺人?塔台沒提供最新天氣勉強能沾上邊
(如果他收到最新天氣或許會停止進場?)
空軍不給02,但也沒有強迫人家用20阿
而且20也合乎規定不是嗎?(並不是說20不能進場硬逼人家用)
印象中他前面似乎有個立榮20落下去了
如果真的這樣說,松山也常常撐到
tailwind 10kt才換28(但是這是符合規定的阿
這只能檢討說...空軍以後是不是在航情允許下要盡可能接受
使用跑道要求
但是跟失事的因果關係?
官僚是一回事,過失致死又是另一回事。
媒體這樣下標,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