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
小弟今天買了東方航空
桃園>上海>阿姆斯特丹>上海>松山的機票
價格還不錯約NT 13K
於是就開始找伴 我朋友在大陸工作 他直接點選上海>阿姆斯特丹來回的機票
價格約NT 20K 貪個便宜直接刷了台北轉機的機票 13K 想說轉台北兩段別搭就好
BUT!!!
寄信的email上竟然有這一條規定
客票有效期6個月。兒童與成人同價、客票不得簽轉、航程不得變更;在有效期內,同艙
位改期收取手續費TWD2,500,不同艙位改期變更,會再額外收取升艙費及其票價差和稅差
。客票退票需於出票日一年內辦理,【全程未使用機票】扣除退票手續費TWD5,000,退還
餘款、機場稅、不退燃油稅、過期不予辦理(包括稅費)【已部分使用機票】如任一張票任
一航段已使用,不得退票、不退未使用航段的燃油附加費,僅退還稅費。客票須按
照順序使用,如因自身原因未使用已經訂妥的座位或未能按原定航班旅行,其所定的續程
或回程航班座位將被取消。
明天應該會打去客服詢問了
想請問這個規定有再落實嗎?
還是有板友碰過類似的經驗
爬文沒爬到 所以就上來請教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