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注中國的豬肉時,日本的疫情也淪陷了呦
日本豬瘟疫情擴散!日本豬肉禁止銷臺、不得攜入
2018 年 11 月 17 日
文/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攝影/ 謝佩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今(17)日說,日本於107年9月9日向世
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於該國岐阜縣發生26年來第一例豬瘟疫情,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將日本
由豬瘟非疫區國家狀態改為暫停,然尚未自非疫區名單除名,防檢局持續關注日本豬瘟疫
情。
日本於11月16日傳出發生第二例豬瘟案例,雖尚未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然為保護我
國產業,避免日本豬瘟病毒傳入我國,農委會於11月16日公告暫停日本之活豬、豬肉及相
關產品輸入我國。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日本發生之豬瘟與中國大陸之非洲豬瘟為不同之疾病,豬瘟(classi
cal swine fever)為瘟疫病毒屬(Pestivirus)感染,是RNA病毒;非洲豬瘟(Africa
n Swine Fever)為非洲豬瘟病毒屬(Asfivirus)感染,是DNA病毒;兩者發生症狀相
似,均有高熱、出血點、死亡率高達百分之百等症狀,也均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規定之應
通報動物傳染病,然豬瘟已有疫苗可供預防,非洲豬瘟則仍無疫苗可供使用。
防檢局補充說,我國採用全面疫苗免疫注射方式控制豬瘟疫情,自96年起迄今無豬瘟案例
發生。然為避免境外不同基因型豬瘟病毒入侵,採取暫停自日本輸入活豬及豬肉相關產品
為必要之措施。
防檢局最後說,日本每年輸入我國之生鮮豬肉產品約40公噸,佔我國進口重量比例為0.06
%,非我國主要豬肉輸入國家,此暫停措施對我國國內豬肉市場供需及價格應無影響。防
檢局同時呼籲,日本雖是口蹄疫及非洲豬瘟非疫區,為防範豬瘟疫情傳入,請旅客勿違規
自日本攜帶肉類產品回國,否則將依法裁罰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