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poallan ()》之銘言:
: udn
: 航班轉降無故折返 民航局擬開罰
: 交通部民航局近日修法,航空公司若無法安排乘客由轉降機場下機或入境,應說明原因及處理方式,經要求仍不改善可罰60萬元至300萬元。
: 機場臨時關閉 引發「樂桃條款」
: 去年高雄小港機場因航機爆胎導致機場暫時關閉,其中兩架原本要降落小港機場的樂桃航空班轉降桃園機場後,未讓旅客下機入境,也沒向旅客說明就直接原機飛回日本,引發批評,民航局近日修法,被業界視為「樂桃條款」。
: 民航局指出,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原訂在我國機場起降的航班,因故轉降在我國境內其他機場時,若短期內無法飛往原本目的地機場,在轉降機場條件許可下,航空公司可依照乘客需求,審酌實際情況協調機場相關單位同意後,安排乘客由轉降機場下機或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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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實務上仍有航空公司無法安排乘客在轉降機場下機或入境,如該航空公司在轉降機場沒有可配合的地勤業者,或受限於空勤組員執勤期間限制等因素。為讓乘客充分瞭解資訊,避免衍生爭議,民航局修法,航空公司若無法依照規定安排乘客由轉降機場下機或入境,應向乘客詳實說明原因及處理方式。
: 民航局表示,航班轉降機場時是否讓旅客下機,須視航空公司實際作業情況,無法一概而論,原則上要讓旅客下機,但若有困難也要說明原因。
: 民航局指出,去年10月樂桃航班在完全沒有向旅客說明原因的情況下,直接原機返回日本。修法後要求航空公司以後轉降機場時,都要向旅客清楚說明能否下機入境,否則將依民航法第112條要求改善,若不改善可罰60萬元至300萬元。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66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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