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ybow (yyyyyyyy不會再度被喚起)》之銘言:
: ※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劍)》之銘言:
: : 自由時報,有把他寫的每段新聞都拍下來影片檔
: : 不要看文字,看她本人自己說的。
: : https://youtu.be/TC-5qMcbPXo?t=63
: : 記者:
: : 李瀅宣示,4點之前報到勤務需完成後再參與罷工
: : 他的影帶內容是這麼說的
: : 工會代表:
: : 1600後停止勞務是合法的,如果影帶有拍到(上面那段話),那可能是口誤的問題
: : ===
: : 個人表示:
: : 明明簡訊、FB都是寫1600後報到,所以現在是要說FB也是打錯字,簡訊也打錯字?
: : 她的意思是,1600以後不提供任何勞務是合法的
: : 但是,我們下達的命令是1600後報到才不執行勤務是口誤
: : 但前天開會說法是1600前是個案認定,由工會電話下令
: : 如果這次說的真的,那是不是代表18金釵沒有執行工會命令1600後報到的才罷工
: : (工會正式命令是影片、簡訊、官網公告)
: : 這樣不是在切割她們?
: : 難道是在救她們?
: : 因為除了18金釵外,其他人都是按公會命令作的啊...
: : 現在已經沒有人知道誰說的是真的,因為每天都在推翻同志說的話...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jzS5W_LaIM&t=4147s
: 還原6月20日協商破局當天,周副秘書長所說的罷工宣言:
: 「現在是6月20日下午2點鐘,請所有收到簡訊的會員,沒有勤務在身的會員即刻前往長榮航
: 空南崁運航大樓前面集合,下午四點以後報到的航班以及所有地面勤務一律不准服勤…」
: 跟李瑩說的一致啊,口誤?
: 所以是兩個人都口誤嗎?
: 還可以口誤得那麼一致?
: 確實是4點以後報到的,才算是可以罷工
: 18勇士不在這個範圍內吧?
: 這還算是合法罷工嗎?
: 用口誤就可以任意改變罷工時間?
: 乘客活該中招??
因為你不懂工會的邏輯
現在工會的律師對公告的解釋是
四點開始罷工
1.沒勤務的直接集合
2.下午四點以後要報到的不准服勤
3.孕轉地的等飛完再開始罷工
重點在第一句 就是四點開始罷工
後面是補充說明
這個補充說明針對的是沒勤務的跟下午四點以後要報到跟正在飛的會員
十八金釵的狀況是不符合任何一項
(有勤務 但是四點以前報到 沒有正在飛)
所以他們屬於例外 那例外符不符合罷工條件 解釋權應該在工會
四點以前報到要服勤完畢 這點並不是工會的公告
如果李小姐這麼說 那是李小姐口誤
大概是這樣
我只是解釋工會的邏輯
不要噓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