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我昨天寫的文章 #1IdVp28_ (Baseball)
http://www.ptt.cc/bbs/Baseball/M.1386085570.A.23F.html
結論是:
看看這個金控法扼殺了多少金融業轉投資的機會 職棒投資只是冰山一角
固然能阻止金融業的錯誤投資 但可受到金融業投資而繁榮的產業也因此絕望
這就是某些人口口聲聲說大環境不好的真正原因
政府管制交通的方法不應該是把出車禍的路口整個封死
而是設立交通號誌建立秩序
同理可證 不是以一句職棒的"強弱平衡"就限制球員的流動
應該是建立正確的制度 讓他們合理運作 如此才能真正振興職棒
建立在公平監督的市場自由 才是經濟與社會最好的選擇
那當初讓全世界恐慌的金融海嘯又是如何產生: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A%95%E8%B5%84%E9%93%B6%E8%A1%8C
投資銀行
在美國,投資銀行往往有兩個來源:一是由商業銀行分解而來,;二是由證券經紀人發展
而來。美國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離發生在1929年的大股災之後,當時聯邦政府認為投
資銀行業務有較高的風險,禁止商業銀行利用儲戶的資金參加投行業務,結果一大批綜合
性銀行被迫分解為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但是在歐洲,各國政府一直沒有頒布這樣
的限制,投資銀行業務一般都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所以形成了許多所謂的「全能銀行
」(Universal Bank)或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如德意志銀行、荷蘭銀行、瑞士銀
行、瑞士信貸銀行等等。事實證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由同一金融機構完成,在歐洲不
但沒有引起金融危機,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融資效率,降低了金融系統的風險。
經歷了2008年的次貸危機,美國的獨立投資銀行或被收購(雷曼兄弟、美林證券、貝爾斯
登),或轉型成為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兼營商業銀行業務以吸收存款並受美聯儲監管(高盛
、摩根史坦利)。美國傳統五大投資銀行已全部轉型或被收購。
不覺得中信搞出的華翼就是這種和當初投資銀行成立的背景很像嗎?
政府不允許轉投資 結果就是金融業成立無法監督的四不像機構 最後造成風險危機
美國政府是怎麼因應? 開放商業銀行投資和加強政府監督
金控法禁止5000萬以上轉投資就是一個不合理的命令
5000萬連一支球隊都買不起 還能投資什麼事業?
想要投機鑽營的方法絕對都有 而鑽漏洞的過程就會產生更高風險
最好的方法就是開放限制 嚴格監督
絕對不像某些人說的監督困難 所以把它完全封鎖最簡單
本來投資市場就是有人賺有人賠 最糟的情況就是投資市場封閉
金控法為了阻止少數人的投資失利
結果就掐住市場流通的機制 搞的所有人都是輸家
以為這樣就很公平 或者都是輸家所以很公平
同樣用在職棒上
有人看到自由球員市場裡往往是大球隊得到明星
所以就搞"我們有我們的玩法"不讓球員流動 受害的還是整個職棒
球員沒有從自由球員市場正規爭取更高待遇的機會 也就失去競爭的決心
好一點的就是裝死隨便打 最壞就放水打假球
結果小球隊以為自己賺到 最後還是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開放固然有風險 但還能透過分散風險和公正監督來解決
整個禁止資金或球員流通 只是製造更多危機
台灣社會瀰漫著一股匪夷所思的仇富心態 所以訂出很多仇富的法律
這些法律不但不能阻止有錢人更有錢 (有錢人總能找到方法規避)
卻讓窮人更窮 因為窮人找不到方法解決 或者用非法手段製造更多問題
就是被無理性的情感沖昏了理智
所以不該是惡法亦法 真正的作法該是把法律廢除或放寬 終歸一句"市場自由"
反正市場自由的論戰永無寧日 也不需要太在意一時的批評 我只是自由表達我的意見
每個人都能加以批評或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