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per續2年約 與國民糾紛告一段落
作者: 賴意文
華盛頓國民在今天(16日)宣布,與外野手Bryce Harper簽下2年合約,雙方之間的合約
糾紛,也暫時告一段落。據美國媒體報導,這份2年合約總值750萬美元(約2.4億新台
幣)。
現年22歲的Harper,是國民在2010年選秀會以首輪首順位選上的球員,他在2012年開
季後不久就登上大聯盟,3個球季合計繳出.272/.351/.465 (打擊率/上壘率/長打率)
成績,轟出55發全壘打。
當年選秀結束後,Harper與國民簽下5年990萬美元大聯盟合約,直到2015年球季結束
為止,不過事後卻傳出雙方有合約糾紛。
原來在簽約期限前1分鐘,國民才與Harper的經紀人Scott Boras口頭達成合約協議,
但數日後國民提出正式紙本合約時,Boras認為其中要有若合約到期前Harper取得薪資
仲裁資格,就有權利跳脫合約的條款。若有此條款,Harper跳脫合約後將以薪資仲裁
方式決定薪資,但國民卻表示不可能給這種條款。
就在雙方僵持不下之際,大聯盟與球員工會罕見地干預這種情況,最終決定雙方先簽
下合約,合約中附註,若Harper在合約到期前就取得薪資仲裁資格,那麼將以糾紛仲
裁決定他是否能跳脫現有合約。
今年球季結束後,Harper累積2年又159天的年資,以超級二年級生條款取得薪資仲裁
資格,因此雙方將依照當初的協議,以糾紛仲裁方式決定Harper能否跳脫合約。
前天國民舉辦球迷大會,結果原定出席的Harper以準備進行糾紛仲裁為由,臨時取消
原定行程,此舉讓球迷與國民球團都感到失望。不過最終雙方並未進行到糾紛仲裁聽
證會的程序,而是直接簽下2年合約。
根據Harper的舊合約,他在2015年年薪為100萬美元。而新的2年合約中,Harper在
2015年年薪為250萬美元,2016年年薪則為500萬美元。Harper預計在2018年球季結束
後才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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