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golct (無良ä¼éµç‹—)
2016-10-23 02:44:04※ 引述《ttnakafzcm (燦's)》之銘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PBL.Jian.wen.SU
原文出處
方哪邊做錯了?用接球前一刻的截圖畫給板友看
http://i.imgur.com/f5C6SjF.jpg
捕手在未接球前,不得站於壘線上(三、本壘線)阻擋跑者
但方其實應該做的動作是往前走,再往回tag
http://i.imgur.com/9T3frU2.jpg
你要說那捕手是不是都要練個大迴轉撲tag,
如果你傳太遠還真的有可能,那是傳球準確度的問題
但方這球除了規則機車之外,其實他自己可以避免的,起碼這次傳球的準確度可以
這個就是曲解規則原意啊 規則不是規定捕手要站哪接球而是「不能」擋到跑者就好 更何況如果捕手只能站那接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10-23 02:46:00這截圖只是再次告訴我們這根本必死球 球早到這麼多必死球有沒有擋到有差嗎?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0-23 02:47:00可是規則寫的是進壘路徑,不是壘線耶
拜託回去翻規則,沒有什麼不能站在壘線這句話好嗎...
作者:
ghast159 (PaulGeorge24)
2016-10-23 02:47:00我快笑死 那你可以說你為什麼覺得大野獎太CASE是OUT嗎
不就是用到規則例外了嗎?規則不是要你做Nice Play啊
作者: lcha102u 2016-10-23 02:47:00
有三種狀況下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規定,第一種就是球傳
作者: ericpitt (151) 2016-10-23 02:47:00
這篇跟前面ly推文有得比
作者:
ghast159 (PaulGeorge24)
2016-10-23 02:48:00立於壘線上發現凹不了 變成"方克偉跨過線了"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10-23 02:48:00所以方沒接到嗎?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0-23 02:48:00而且有三種例外 你有一一比較過嗎
作者: lcha102u 2016-10-23 02:48:00
第二種可能 怎樣才是有可能出局
作者:
yawenla (熱血愛旅行)
2016-10-23 02:48:00不要再凹了 難看
作者: lcha102u 2016-10-23 02:49:00
第一種 方捕也符合 球不是傳偏了嗎~~~
作者:
ghast159 (PaulGeorge24)
2016-10-23 02:49:00→ gogolct: 看清楚 規則就是接球前不可以 接球後可以→ gogolct: 大野的左腳就是沒有踩過線→ gogolct: 大野接球前一刻截圖都截給你了還說左腳超過
作者:
tokyo730714 (....................)
2016-10-23 02:49:00依蘇老的標準捕手要站在壘包右上 所以這個明顯傳偏屬於例外1啊 但他又說不是傳偏
作者:
ghast159 (PaulGeorge24)
2016-10-23 02:50:00→ gogolct: 方在接球前就是明顯左腳跨過路徑了麻煩 我是說麻煩! 你在要求別人看清楚影片時
傳偏的定義也很奇怪啊 什麼叫傳準 什麼又叫傳偏今天球就是傳到那裡 捕手就是要站那裡接 不接讓他漏?
作者:
ghast159 (PaulGeorge24)
2016-10-23 02:51:00沒有什麼跨不跨過 你自己乖乖去查規則了 就是站在線上!感蝦!!
作者:
yawenla (熱血愛旅行)
2016-10-23 02:51:00到底是誰在睡啦 笑死我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6-10-23 02:51:00
壘線??規則是說壘線嗎?
重點是3個例外也是蘇自己講的,但完全打自己臉,簡單說就是有沒有擋他說了算
作者: ericpitt (151) 2016-10-23 02:51:00
這篇就是裝睡的 叫不醒他啦
作者:
tokyo730714 (....................)
2016-10-23 02:51:00要看蘇老認定的站位在哪才能定義傳偏 不過看來又是裁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2:52:00裝死的人也叫不醒 uccu
作者:
ghast159 (PaulGeorge24)
2016-10-23 02:52:00蘇建文沒像你一樣自己訂跨不跨過的規則阿XDDDDDDDDD
作者:
BlairWang (BlairWang)
2016-10-23 02:52:00太好了 以後死到有剩的全部來挑戰 挑戰補手是否有去跨到壘線 不管跑者在那裡都一樣
作者: ericpitt (151) 2016-10-23 02:52:00
講白一點 球早那麼多 根本沒站位問題 就必死球
作者:
ghast159 (PaulGeorge24)
2016-10-23 02:53:00我反而覺得你適合當中職裁判自己定規則麻 XD一下子OUT一下子SAFE也是常有的事
拜託你去翻規則來看,到底哪裡提到壘不壘線啦,那是你自己訂的耶
作者:
BlairWang (BlairWang)
2016-10-23 02:53:00就算你跑者才剛過三壘 補手不管如何只要誇壘線就是阻擋 跑者一律得分!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2:54:00感謝你這篇文讓蘇老的判決更加可笑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6-10-23 02:55:00
<跑壘路線>不等於<壘線>
蘇老師:大野這樣應判safe 原PO:錯!是凹豆!!
作者:
mjwang3 (猴捷)
2016-10-23 02:55:00他寫的就一定對嗎..規則就不是寫壘線是跑壘路徑..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0-23 02:55:00跑者難道繞壘時是走90度角? 又不是進餐廳
作者: fuigo (最喜歡的顏色) 2016-10-23 02:56:00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2:56:00你應該是反串吧 辛苦了!
作者:
yawenla (熱血愛旅行)
2016-10-23 02:56:00王就已經要側滑了還不能去接球觸殺,球還早那麼多步…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2:57:00規則是補手沒事作不能擋到跑壘路徑 為了接球是可以擋到的
作者: fuigo (最喜歡的顏色) 2016-10-23 02:57:00
小葉今年對這條規則跑壘佔位沒要求球員練習吃下大虧了
作者:
tokyo730714 (....................)
2016-10-23 02:57:00野手就傳偏啊可以用例外1
作者: lcha102u 2016-10-23 02:57:00
這可是官網放的條文,到底哪裡提到「壘線」這兩個字?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0-23 02:58:00是進壘路徑 不是壘線RRRRRRRRRRR
作者: fuigo (最喜歡的顏色) 2016-10-23 02:58:00
看家駒的佔位就知道兄弟有再練,捕手出身小葉可能不屑這條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6-10-23 02:59:00
規則是進壘路徑,壘線還真的是他自己掰的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0-23 02:59:00引用的規則是錯的 後面討論多少都是白費的呀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2:59:00傳偏是要練習三小朋友 你這麼會傳 這麼會練習 怎沒去MLB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2:59:00例外1就是 為了處理回傳球而去擋到 是OK的
現在最大問題就是蘇拿一堆奇怪論點想要拗,然後一直矛盾+打自己臉
作者:
tokyo730714 (....................)
2016-10-23 03:00:00所以野手稍微傳偏一點點也不能接就對了 真的有夠反智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3:00:00果然是瓜小弟酥酥的粉蝨 立刻護航酥酥的練習理論
作者:
BlairWang (BlairWang)
2016-10-23 03:01:00是進壘路線 那畫一條紅線表非方的左腳跨線的用意在那?那紅線是壘線還是進壘路線?
所以問題就在蘇的自由心證啊,你拿什壘不壘線當然失真,規則就沒這樣寫,蘇自己訂,所以才會被砲,理解了嗎?
作者:
tokyo730714 (....................)
2016-10-23 03:02:00紅線是……壘線的延伸XD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3:02:00不喜歡你可以不要看 我沒在回你
作者:
visviva (#YOLO)
2016-10-23 03:02:00“不屑這條”這種鬼話都出來惹zzz
然後提出的說法又不能自圓其說,拿之前案例就說之前判錯,所以牛牛人衰該死?
作者: voyage48 (*~夜貓~*) 2016-10-23 03:03:00
紅線明明就是壘線的延伸....怎麼又變成跑壘路線....
作者: lcha102u 2016-10-23 03:03:00
我推文的那2張圖 未接球前在壘包前方 接球左右在壘線上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04:00因為蘇說踩線 網友才畫線證明球沒到前沒踩 球來才移過去
作者:
BlairWang (BlairWang)
2016-10-23 03:04:00那紅線是進壘路線? 你眼睛看到王勝偉的前進路線跟紅線一樣?
可是我問原PO的一個問題喔 王爸的進壘路線真的是那條?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3:04:00你覺得就可以 我覺得就不行?!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05:00然後那條線其實根本也不等於規則的進壘路線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0-23 03:06:00明天聯盟最好有一個解釋再來比賽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3:06:00我針對"不屑這條"兄 回應 到底關你什麼是?!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10-23 03:06:00王當然要閃,球早到這麼多撞下去直接出局
本壘板露出應該也是一個要素,也可以說看不到壘包才這樣滑,當然守方就是我就接球了怎麼不行,家駒跟這次的差別,但也是盲點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3:07:00那我覺得你講的也是廢話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10-23 03:07:00結果閃了變成阻擋 得分算 哈哈哈
作者:
BlairWang (BlairWang)
2016-10-23 03:07:00那既然那條紅線不等於什麼 為何方未持球前跨過就阻擋?
簡單來說規則例外早已預想到這樣的狀況依然判Safe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6-10-23 03:08:00
捕手合法企圖處理傳球(例如,為因應傳球的方向、傳球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08:00你自己都說理論上沒擋住 既然有空間閃滑就代表沒犯規
作者:
tokyo730714 (....................)
2016-10-23 03:08:00不會有解釋的啦 蘇老師都說教練捕手自己沒練習啊
太無限上綱「跑壘路線」了,跑者說左右一公尺都是我Der跑壘路線,那補手要怎麼擋啊
王是從二壘尻回來的 一般來說不會是一般三壘往本壘衝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6-10-23 03:09:00
為了接球而擋到跑壘路徑是不違法的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3:10:00你憑什麼限制我言論自由?! 笑死人
作者:
tokyo730714 (....................)
2016-10-23 03:10:00蘇老師用日職標準就是要站到本壘右上 結果要移去接球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6-10-23 03:11:00
規則給的是捕手為了接球是不需要特別讓位給跑者的
但幾個play看下來覺得就是要捕手轉身,這個無解要怎麼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3:12:00那你就討論你的 別哭了
「傳偏」只是說「如果傳到跑壘路徑上了,捕手要接OK]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13:00你自己去看規則 跑者能用滑壘閃免衝撞的狀況 就OK
所以蘇的想法就變成「沒站在對的位置接 跑者就Safe」
作者:
Nickal 2016-10-23 03:13:00沒針對你 自己跑來找人吵 方唐鏡4ni?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14:00而且這還是在補手未持球的狀況下歐補手未持球稍為擋到但跑者有空間滑開 就不算惡意阻擋何況今天方在持球的情況下也只稍為擋到
同意aa大,但這個認知對或錯一樣是攻守方認定不同,目前看來只能說這是"防衝撞"條例,也不是我們才判這麼奇怪XD就再修吧
作者: fuigo (最喜歡的顏色) 2016-10-23 03:17:00
說真的建議義大捕手群季後多練習啦,今年很明顯沒練這條
其實我所推測蘇的邏輯推論 在這個Case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18:00根本曲解規則
重點是裁判有沒有把「捕手只能在那邊接」這點考慮進去自由心證有自由心證的好處 就是能夠適時而變
作者: QQ101 2016-10-23 03:20:00
跑壘路徑都要繞弧線了 你跟我說直線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20:00接球的最大 為了處理回傳球的前提下 怎麼擋都OK
方的Play我想明眼人都知道「死到有剩」 這個沒有爭議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21:00「捕手只能在那邊接」就是蘇自行曲解腦補出來的規則啊
但因為有衝撞條例的疑慮賽 所以要再三思考 能夠理解
像方就是很早接球,但偏偏他沒讓裁判覺得他有"避免"衝撞,反之王像以前直直的撞上去,變王犯規了
所以規則才會有那一句「合法企圖」做為裁判心證參考但整個狀況看下來 方接球的位置並沒有惡意去阻擋跑者是由於球傳到那裡了 他只能在那裡接這個就是規則保障的「捕手合法企圖處理傳球」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28:00我覺得乾脆明立黃衣不能殺就好 沒爭議
我認為如果當時開會的裁判們考量到這樣的思考邏輯或許判決結果會大大不同另為本壘衝撞規則給予裁判太大的自由心證空間而非標準這個就是之後要去細修規則的問題了 台美日都一樣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34:00別在護了 難看 美日也沒這樣曲解規則今天規則定在那邊 這CASE的心證OUT的空間遠大於SAFE
作者:
ghast159 (PaulGeorge24)
2016-10-23 03:58:00挖靠 你怎麼還在回阿
作者: cherokee2006 (峰哥) 2016-10-23 04:07:00
結論就是中職超日趕美,MLB跟NPB的球員要多練習,明年+G將可能以優異的守備動作挑戰美國職棒
作者: QQ101 2016-10-23 04:11:00
作者:
sheepyGJ (小羊幹的好)
2016-10-23 07:45:00zzZZZ...
作者:
katzlee (I wish)
2016-10-23 07:52:00蘇就誤判你還拉他為你護航
作者: jianei (..........) 2016-10-23 09:18:00
到底台灣裁判水準哪時才會進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