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st987654 ( Mr.Monday)》之銘言:
: (三) 仿效日本JBMC,徹底解決棒協與中職長久以來的權利衝突問題,並修法將下列對象
: 納入理監事代表:
: (1)三級棒球及業餘棒球團體代表
: (2)中職球員工會代表
: (3)中職四球團代表
我想確認一件事,你們要求上述代表納入理監事代表,
那三級棒球代表,中職球員工會代表,中職四球團代表,
是否也都有表態並要求加入理監事代表?
如果有此要求,那麼相關人等當天都要到場吧,
他們當天會派人去嗎?
如果沒有不就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