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這案例 很多爪在第一時間就說了 你判腳先到他們都可以接受
我看一壘審拿下耳機的瞬間 爪版推文 吱版推文 場上裁判 一片傻眼 阻擋?
你這不是捅了主審一刀 不熟條文
輔助判決應當是利用轉播設備 幫助現場裁判 瞬間 或角度無法看到關鍵證據時改判的工具
你昨天看了十分鐘表示找不到關鍵推翻原判
然後用了一個規則寫的明確但極大(自由心證自由心證自由心證自由心證)的改判 要唬弄誰
啊
就算要改判阻擋也應該要場上四個裁判開會後決定吧 但賽後開會顯然裁判不同意這樣的結
果
以後應該要規範 不得用自由心證的判決改判吧 不然好壞球你怎麼不給挑戰?
昨天劉領隊說的對 傷害的是整聯盟 不過會長他也不在乎吧 只是個政客
可憐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