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回應
當按下文章送出鍵那個時間點, 就應該要想到送出文章之後
一定會有人會對你的文章內容做討論
只是文章發出去了, 板友也推文討論了
一直持續回下去, 其實你已經先輸一半了
因為越回越多, 只是會讓你無法維持理智
結果回了不該回的, 就讓對方抓到把柄了
然後又繼續回下去, 當然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
六個字跟你說 "認真, 你就輸了"
在網路虛擬世界, 說真的太過於認真在筆戰上
通常輸的人大概都是發文的那個人, 因為我也有過類似的事情
一開始是還有網友會認同我的說法
然後就會有其他網友語帶嘲諷, 認為我的說法哪裡有問題
當然我也有過據理以爭, 只是最後想想, 在網路世界爭這個有用嗎?
回到現實世界上, 還是不會改變我曾經說過的事情
於是選擇不再繼續回應, 因為再回應下去, 也只是自己對著螢幕生悶氣
然後就失去理智, 回了一堆有的沒的, 結果就和對方吵起來了
也不會得到什麼好處, 浪費時間筆戰而已
就像那幾篇選秀回顧和討論, 討論歸討論
但是討論了那麼多, 能改變過往幾年的選秀既定名單嗎?
甚至四隊選秀的球員都已經在各隊打了好幾年
成績都攤在那邊, 也無法改變各球隊的戰績
除非有辦法回到過去, 跟球團說選秀時不要選 A, 要選 B
因為 B 未來打出來的成績不錯, 而 A 的話可能選沒多久就進 DL 了
不然其實這種討論的意義一點都沒有
更何況, 球團會看這裡嗎?
板上是不缺文章, 只是這種討論到最後不會改變現實的文章
其實還會有人回頭去看嗎?
※ 引述《success0409 (貢糖新衣)》之銘言:
: 英文板名:LIONS
: 當事板主:Sheng98、hankwu
: 簡述事由:判決標準令人生疑
:
: #1N5dJhuj (Lions) (附一)
:
:
: GregMaddux R: [討論] 10~15年 統一選秀回顧及討論
:
: → zxc70227: 喔我真的很無奈啊 幹嗎沒事做這些東西 04/20 09:20
: → zxc70227: 結果還一堆人看到覺得自己才是正確的 04/20 09:20
: → zxc70227: 上一篇文讓我身心俱疲啊QQ 沒事當作抒發個 04/20 09:21
: → zxc70227: 有誰可以跟success0409溝通啊? 我真的無法了...... 04/20 09:21
:
: 該篇為第三人文章,我也並未到該篇文章做出任何回應
:
: zxc70227純粹因為私人恩怨而將議題帶至他人文中
:
: 經檢舉,hankwu和Sheng98兩位板務竟然視為允許之範疇
:
:
: 根據獅板板規,水桶一週之項目第二條,挑釁他人也應該是應警告項目
:
:
:
: 1.
:
: 或者獅板板務認可他人(success0409以外之人)於第三人不相關文章
:
: 可點名未在文章或推文裡出現者
:
: 或點名success0409可以但是其他板友不行
:
:
: #1N5aEoF1 (Lions) (附二)
:
: → zxc70227: 有點後悔發這篇文啊XD 我真的無法跟他溝通 04/20 09:23
: → zxc70227: 他什麼都能扯 遇到我也真是沒辦法 還好還是有其他人 04/20 09:23
: → zxc70227: 提出不同看法跟見解 也彼此尋求共識 04/20 09:23
:
:
: 加上公告下的回應 (附三)
:
: #1N5v0_zI (Lions)
:
:
: 推 success0409: 原來直接罵人跟反擊的處罰是一樣的 Q Q 04/20 22:23
: → success0409: #1N5nrnbR (Lions) 如果我要記一次警告 那該篇原PO應 04/20 22:24
: → success0409: 該兩次警告入桶了吧 04/20 22:24
: → hankwu: 別急 其他的我還在看...別這樣燃燒我的腦細胞阿!! 04/20 22:29
: 推 zxc70227: 其實反擊也是罵人啊 有什麼好處罰不一樣的 04/20 22:33
: → zxc70227: 我就很坦蕩蕩接受警告 敢做敢當很難嗎? 04/20 22:33
: 善意提醒一下 公告文底下搗蛋會很可怕 昨天已經有一個人示範過了...
: ※ 編輯: hankwu (36.239.215.227), 04/20/2016 22:38:49
: 推 vince4687: 好 04/20 22:37
: → zxc70227: 好 了解了 04/20 22:40
: 推 success0409: Q Q 所以之後被酸被嗆要無視 即使被罵沒下限也是 04/20 22:40
: → zxc70227: 樓上歡迎跟版主討論 04/20 22:41
:
:
: 2.zxc70227實則是被警告第二次或說應被警告第二次
:
: (1)我並未和zxc70227有任何對話意圖和發想,因私人恩怨點名豈非挑釁?
:
: (2)於22:41又再次點名挑釁,hankwu板務竟然認同此舉為合法行為
:
:
: 不禁令人疑惑獅板板務的執法標準何在
:
:
:
: 另
:
: #1N5nrnbR (Lions) (附四)
:
: vince4687回應板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