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學名藥研發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6-10 11:52:04
小弟還是大學生,還不太了解這個領域,還希望有了解的前輩能夠替我解惑orz
我的問題是:
原廠藥專利在申請的時候,不是會有可實施性的限制嗎?
製程細節...等,這些資訊不是理應在專利說明書充分揭露嗎?
照著說明書的步驟就應該得到說明書所附上臨床試驗的效果才對?
那又所謂的學名藥研發是指什麼事情?
...學名藥廠最大的困擾,就是揭露製程給人家看,等於就輸掉一大半,但智財案件審理法已
有相關規定,需要揭露製程時可向法院申請「秘密保持命令」,以維護自身的營業秘密;
或是在訴訟上簽訂保密協定(NDA),僅限雙方律師可以觀看內容,不得告知他人。....
這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文章中的一段話
所以推斷學名藥廠的確是要研發出不同製程?
到底學名藥研發在做些什麼事呢?
作者: blue010679 (藍色灰色)   2016-06-10 13:24:00
研究換附型劑造成的差異性啊 還有合成時換一些原料有沒有差
作者: array1113 (Array)   2016-06-10 16:27:00
學名藥要找到符合穩定生產的條件範圍
作者: whisper0206 (whisper)   2016-06-10 19:02:00
專利跟營業秘密是不一樣的,建議去修個專利相關通識
作者: blue010679 (藍色灰色)   2016-06-10 19:51:00
對了有興趣別走研發和檢驗 如果很會背東西建議走專利師業界這個才真的很缺也不怕被嫌都機器做的幹嘛花大錢請高學歷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6-10 21:28:00
走專利的話國內業界委託或聘請時 常會要專利人員"幫忙""生出發明"好申請專利 還有一些有的沒有的奇怪事項另外 專利申請這種法律事務不像理工科還有實驗可以驗證排除主管或業主依些老子給錢老子點子最好的詭異狀況專利申請是透過文字與專利局審查攻防 文字的話....各種詮釋方式大大的有 你自認寫專利是受過訓練且多年經驗的專家 給錢的業主或老闆偏偏要認為自己有天啟不照你的方式寫 嚕來嚕去最後反正沒申請到或發證晚或者請到的專利範圍不如預期 猜猜看都是誰的問題?另外 當研發工程師在本質上可以列名專利甚至可據此分紅猜猜純寫專利的專家有否這方面的福利還有一點 拿到專利局發的專利證書 不要以為事情就了了日後還是可能讓人舉發不具專利性而被打掉已發的專利猜猜這時候誰要背鍋?
作者: sleepyday (秋天又來啦~~~)   2016-06-11 00:26:00
簡單說,看要避專利還是不避。即使不避,專利也不見得會把實際產品完整揭露,要抄沒得抄。如果要避,就有得玩了。配方製程不能和原廠一樣,但還要能BE。
作者: SYLVESTRAL (大頭)   2016-06-11 02:51:00
如果是美國ANDA,可開發沒侵犯專利權但又有同樣BE的學名藥,在專利保護期間上市,也就是專利連結制度專利可能是說該種藥的製備方法,或是成品,但賦形劑的製程等等不需要揭露,不算是專利範圍,但又很重要而且也可能數十種專利才製成一種藥,專利也不是太萬能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6-06-11 10:02:00
完整揭露也是審委的判斷,專利就某些層面來看,的確有點文字遊戲的意味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6-11 13:45:00
專利的本意是揭露"該行業"具備一般通常知識的人能看懂進而重複的技術內涵 不是揭露"食譜"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6-06-11 22:35:00
如果是申請組合物,賦型劑的比例應該要揭露,但應該可以接受揭露一個範圍,但賦型劑如何製造或許可以不用揭露(申請製造方法就要揭露了)其實就連食譜也是重點揭露吧,每個人做菜的手法也不同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6-11 22:46:00
看看判決學實務怎樣打專利無效吧 光主張自己做不出來所以對方專利是個__ 這樣能行?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6-06-11 22:50:00
我還沒碰到專利無效舉發這一塊@@,尤其是關於組合物/藥物的舉發,之前看到的例子是打侵權訴訟比較多(例如東洋被控侵權的案子)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6-11 22:51:00
抱歉樓上 是回原波的 專利是文字撰寫 文字表達可以讓人易懂 也可以讓人看到哭出來 非法律系大學生修課看教科書如果把不同的教科書列一起 難道對相同主題 都沒有某個作者寫的書會讓你"很難看懂"的經驗專利揭露是法律強迫申請者揭露 只要能讓審查官看懂就好最好別人都看不懂 所以專利專寫很有竅門 了?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6-06-11 22:55:00
撰寫時,能讓真的審查官接受是最大的重點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6-12 00:39:00
確實 那是基本要求 要不然拿不到證書
作者: xyzAnna   2016-06-12 21:10:00
看到前面回文很有感! 我主管目前就是自認為自己有專利的天啟,沒有任何策略的在做前案檢索,花時間又做不完整不如花錢請事務所檢索,還比較有策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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