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in house VS kit

作者: schmitt (小密特)   2017-06-10 01:02:42
各位先進晚安
小弟有小小小小的疑問想問
最近碰的情況是,某公司產品故意設計兩個實驗必須要用到兩組kit,
根據以往小弟的經驗 in house 的方式可以合併兩組 kit,完全是可行的,
那我可以自己開的代工廠,專門賣合併的商品嗎?
根據這樣的想法,其實非常多的kit 都是這樣,那為什麼沒有人願意跳出來做?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6-10 09:15:00
法律上可能有專利排他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7-06-10 09:44:00
可能有侵權疑慮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17-06-10 19:59:00
因為要申請到證不容易
作者: blue010679 (藍色灰色)   2017-06-12 07:59:00
沒有一定規模和環境這種要證要食藥署核准的根本不會過啊
作者: schmitt (小密特)   2017-06-12 09:34:00
這兩組kit裡面的試劑,全部都可以分開跟原廠買我不認為有專利或是侵權的問題。其中一個關鍵成分導致必須兩個都要購買,我方可以自製。藥證的問題也沒有,因為個別試劑全部都已經通過了。就算是全部跟原廠買,再加關鍵成分,價格還是比較便宜阿重點是很多kit都是這樣
作者: blue010679 (藍色灰色)   2017-06-12 12:16:00
藥證問題有喔 不然為啥一堆製劑廠所有原料都有藥證 產品還是要去申請
作者: preservedegg (皮蛋)   2017-06-12 12:27:00
若是醫材,應該要申請組合包的證!而且也必須具有製造廠的資格才行那麼做
作者: schmitt (小密特)   2017-06-12 14:48:00
我的應該是偏醫材,感謝各位先進分享,我再去研究研究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6-13 01:36:00
產品倘有我國專利 依法要在產品標註專利號 醫材套件內容改變 也可能需要重新申請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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