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2 ][公告] musoutensei刪推文 水桶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2-07-04 19:41:57
※ [本文轉錄自 NihonBook 看板 #1FypBMXW ]
作者: cyril63 (...) 看板: NihonBook
標題: [公告] musoutensei刪推文 水桶
時間: Wed Jul 4 01:58:44 2012
經檢舉,明顯違反下列版規之事證
五. 禁止行為
2. 禁止任意編修或刪除他人推文,如遇爭議推文請循檢舉管道處理,違者立即水桶一週
處以水桶處分!
累犯 , 水桶期間加倍
以上
作者: avemaria (緣芬)   2012-07-04 02:56:00
這什麼鬼判決?什麼證據都沒有,寫給鬼看的嗎?法官能在判決書只寫:某某人違反刑法殺人罪 判處五馬分屍不用任何證據、論證和法源 就把某某人給就地正法?荒唐!如果cyril63裸照在某板被PO 還是要乖乖照該板板規循檢舉管道處理 自己都不能也無權先做緊急處分以免事態擴大是嗎可能你男的也不怕人看 那你的女性友人呢?一樣法條至上嗎一個快餓死的人也不能偷麵條充飢 因為餓死事小 法條至上!難怪魯迅會說 禮教吃人 這世界這時代原來並沒進步多少嘛
作者: mustlivehaha   2012-07-04 04:49:00
煙毒犯沒有錢 也快餓死了
作者: avemaria (緣芬)   2012-07-04 05:03:00
叫rugalex來官官相護啊 姐妹板欸rugalex也板務說謊過 傳出去人家還以為學日文的怎麼都醬~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2-07-04 08:38:00
好可憐喔 分身狗王的書都賣不出去X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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