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yril63 不當水桶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2-08-07 10:46:57
※ 引述《musoutensei (無想轉生)》之銘言:
: 本人並沒有「編修」或「刪除」任何人所輸入發表的任何一個推文文字
: 我只不過做了「更改色碼值」的動作以避免本人法益遭受侵害的緊急危難
: 板主以此為由浸我水桶完全不合「法」定要件
: 況且經循檢舉管道卻未獲板主公正處理而包庇其犯行
: 難道就任憑不肖人士在我的文裡毀謗亂鬧而我都不准自力救濟以正當自衛?
: 更是不合人「情」義「理」
: 而且我仍尊重板規而技巧性地予以隱藏而補救刪除之弊
: 板主先前也同意我刪其原始關聯推文
: 當然依常情常理必須一體適同
: 請小組長還我公道謝謝
站規目前是規定不可以修改,『刪除』則由各板決定
如果只是單純改色碼,我個人覺得並無不可
你到底有沒有刪除啊?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2-08-10 23:56:00
在原文開燈就看得到 絕對沒有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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