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t7315 (路易)
2013-10-17 15:15:37看到C大查了那麼多資料也覺得挺佩服的,我想C大當初應該也沒想到會引起如此筆戰吧!
其實你最大的問題在於...
首先蘇美大的發文最初用意是在於提醒女孩子們避免暴露打扮或是流連夜店,因為這些避
免可以降低女孩子被性侵的風險,雖然不可能百分百避免,但這絕對有降低效果!
他的用意大多數人都很清楚,只是好意告知女孩們這些方法可以降低被傷害的風險!!
因為一般人既沒學過中國功夫又沒天生神力,所以蘇美大告訴你這些方式來降低可能發生
被性侵的機率,就大家說吃維他命對身體好~但也不可能跟你保證吃維他命就不會得癌症
生病是同一種意思。
而不是等於"所以你穿著暴露被性侵了,就是你自己的錯",因為不管穿多穿少..走在白天
或黑夜,宅在家或是去黑皮DAY,被性侵當然是性侵者的錯!!
當然,我也很認同C大的論點,我想你其實是要告訴大家,並不是只要避免暴露就能百分
之百避免被侵犯,因為根據統計有7成是熟人,所以大家應該也要小心熟人。
還有很大部分是幼童及少女,所以大家應該更加關心身邊可能會有風險的孩童
你最大的問題是誤解別人的好意,然後就替別人扣上一頂有強暴迷思的大帽子
當然,你也是出自好意的想告訴大家還有很多其他需要注意的風險
只是用字遣詞太過激烈再搭配上一個紅的顯眼"噓",實在很難讓人看了不生氣
所以才有了之後蘇美大的打臉文
其實你當初只要回的文,寫著除了蘇美大所說的這些方法外,我們在家也要多注
意門窗,因為有5成的性侵案發生在自宅內,跟認識的朋友出去也要小心不要爛醉,因為
有7成的性侵是熟人所為,還要關心身邊年紀小的孩童或少女,如果覺得他們突然變得怪
怪的(活潑變陰鬱、忽然翹家翹課)就要多關心他們,因為統計上大部分被性侵的都是未成
年,這樣大家不是就能聽懂你真正想表達的意思也不會發生筆戰了...
題外話,我並不是要鞭你,只是想告訴你其實很多事情不要馬上就用不好聽的話下定論,
會這樣告訴你是因為我媽上禮拜對我說,你怎麼都不把錢拿去銀行定存下來,我回答他說
你不要有這種中國人迂腐的想法好不好,結果害他很受傷,其實他只是擔心我把錢亂花,
希望我存下來,他沒念過書又很傳統就只知道這種方式,而我其實也只是要跟他說,我錢
沒亂花,沒拿去定存是因為我拿去做投資,是想告訴他其實存錢不是只有定存一途而已,
但就因為那一句不好聽的話,就讓我們兩個冷戰了一星期,昨天我看完BG版的這串戰文後
就深深地檢討過自己,也立馬的跑去跟我媽道歉,(喵喵咪對不起~還有我在這裡(揮手))
所以希望你看了這篇文後可以看到蘇美大的好意,而不是緊抓著他這樣是有強暴迷思的論
點,也希望蘇美大能冷靜下來不打臉好好看懂你真正想傳達的意思。
※ 引述《Coelacanthi (空棘魚)》之銘言:
: 雖然我當初在蘇美文章下噓文,認為蘇美有強暴迷思。
: 但我也只認為蘇美有強暴迷思,不認為蘇美有檢討受害人的意思,
: 不過世界上有許多邏輯不好的人(包括我,因為我噓蘇美有強暴迷思XDD)、
: 以及帶有刻板印象的人,
: 不免多少會有人從強暴迷思延伸出檢討受害人的傾向。
: 我認為強暴迷思必須破除,社會上如果帶有強暴迷思,可能會有許多負面影響。
: 首先是已經有多篇戰文的強暴迷思是否會加深檢討性侵案受害人的風氣以外。
: 尚會對於推廣其他性侵害類型的(非典型強暴迷思所想像的)防治上會有所不利。
: (強暴迷思有許多不同定義與內容,此處我主要想表達性感成熟的成年女性,
: 穿著暴露上夜店或是晚歸,而被陌生人施加性侵害的類型)
: ==========================================================================
: 非典型強暴迷思所想像的性侵類型 佔性侵害案件的多數
: 根據資料,加害人為陌生人佔3成,加害人為熟人(認識之人)約佔7成。
: 雖然成年人才是上夜店與晚歸的主要族群,然而在受害者年齡統計上以12-18歲之未成年
: 人最多約6-7成,受害人為成年人比例反而較少。
: http://forum.yam.org.tw/bongchhi/old/light/light236-2.htm
: 由上可知,性侵案件實際上以"由熟人所犯"跟"對未成年人侵害"最多。
: 例如約會強暴、熟人或親屬之間(尤其是對兒童與少年少女)的性侵害、
: 與未成年人(刑法16歲以下,兒少特別法18歲以下)未違反其意願為性行為等等,
: 不同類型之性侵害。
: 這些非典型強暴迷思所想像的性侵類型,實際上佔性侵害案件的多數。
: ===================================================================
: 然而對防治此類性侵類型的宣導,
: 卻遠少於對典型強暴迷思所想像的性侵類型防制的宣導。
: 當然此處不可諱言,其他類型的性侵害,各式各樣,也較難事先做預防。
: 但是單純只強調女性要穿著保守,不晚歸,不上夜店這種老生常談,
: 對於其他類型的性侵害的防治推廣助益不大。
: 尤其是親人之間對兒童及青少年為性侵害,少有他人以及公權力介入預防的空間。
: 然而我們仍然必須重視這種性侵害類型的存在。
: ===================================================================
: 親友間對未成年人之侵害
: 雖然來男女版的鄉民大多還沒有小孩,然而大約十年以後,
: 鄉民們也漸漸步入為人父、為人母的年紀,
: 到時要如何教育保護自己的小孩,
: 小孩與男性親友間(不論該親友成年與否)的距離如何拿捏,也是必須思考的問題。
: 不是單純提醒孩子不要穿著暴露、不要上夜店、不要晚歸就可以防治的。
: (我個人的話,會盡量讓小孩不讓任何男性親友獨處)
: 約會強暴
: 關於約會強暴類型的性侵案件,要如何防治也是難題。
: 我原本以為"校園單純戀愛"事件算是約會強暴,
: 看完文章以後就在手機上設了報警快捷鍵,還找了報警相關APP。
: 還想提醒身邊女性朋友,外出約會手機不離身。
: 但隨著八卦版的風兒吹來吹去,才發現自己被誤導了XDD。
: 不過還是推薦各位可以去下載一下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11/86395.htm
: 未違反未成年人意願,與其為性行為
: 雖然兩情相悅下,
: 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否需要動用刑法或特別法課以刑事責任來規範,有討論空間。
: 但無論如何,在目前法律規範下,
: 與18歲以下青少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皆有被課與刑事責任的可能性。
: 然而許多人卻不知悉相關規定,而在無意間觸法。
: 網路上流傳的順口溜:
: "16以下不能碰,18以下不給錢,20以下不帶回家。"也不完全正確。
: 依刑法227條規定16歲以下不能碰是基本原則,請謹記在心。
: 而與滿16歲未滿18歲者,為性交易,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22條處一年以下有
: 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 與滿16歲未滿18歲者即使非性交易,但發生性行為者,
: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依同法第58條規定,
: 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 收留未滿20歲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可能有刑法第240條和誘罪的問題外。
: 此外還要小心萬惡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 注意不要在網路上徵求性交易。
: 即使最後沒徵到,或註明只徵20歲以上,還是會有問題,
: 除非你能夠隔離使未成年人看不到該訊息。
: 預防仙人跳
: 除此之外,性侵害案件的受害人亦有可能是男性。
: 除了阿偉與杰哥以外,也有事發時兩情相悅,事後男性卻被反咬性侵的案件。
: 然而男性要如何明哲保身,避免被仙人跳也少見有相關討論。
: =======================================================================
: 以結論而言,我認為如果社會上多數人有強暴迷思,
: 即使未直接帶有檢討受害人的意圖,
: 但在思考性侵害防治問題的討論以及防範上,容易窄化、簡單化問題。
: 因此我才在蘇美的文章中噓文,甚至事後特別回這篇文,
: 想要強調強暴迷思所造成的危險。
: 不過我相信蘇美本人沒有檢討受害人的傾向,只是單純出於好意的提醒。
: 但除了談到爛掉的"女生要多保護自己"以外,
: 性侵害防治還有許多面向以及問題,也希望大家多加重視。
: 也希望眾人集思廣益,多提出各種意見,
: ex在計程車引入衛星定位功能,配合電話、app叫車以後,
: 以計程車從事犯罪的犯罪率確實有下降。
: 我這兩天也在思考,要如何善用智慧型手機的定位功能,增加人身安全性。
: ex.鼓勵與陌生人初次見面或約會時,多善用fb打卡,
: 紀錄與何人在何地報告自身行蹤
: (如此即使被性侵,不知是否能減少被殺人滅口的可能性)。
: 相對的,男性是否有可能多利用親密合照,
: 證明自己與該女性關係匪淺,減少事後被仙人跳的可能。
: 不過以上都是我粗略未經深思熟慮的想法,
: 如果有不同意的地方,請鞭小力一點 (^_^)/,謝謝。
作者: myukaka (ZERO3) 0000-00-00 00:00:00
就是這樣~ (但是就沒戰文好看了)
首先我完全不覺得有被蘇美打到臉 我確實認為蘇美有強
蘇美在PTT男女相關版算是名人 每次發文都會吸引一堆路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樓上 你也有太抬舉蘇美的迷思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或是該說 妳當上BG看文的板友都沒用腦子在看文的?
人 支持者與反對者的閱覽 蘇美發該文多少受到校園事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沒有希望 )
0000-00-00 00:00:00呃.我覺得蘇美講的是大家老早就知道的東西 影響力不至於
件影響 在非典型強暴案件裡 提出三危險因子 是我噓文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天他提的 是避免掉一些被性侵情形的方法 妳卻說用他的方法 不可能百分之百避掉性侵的危險
的主要原因 老實說今天是其他版友友強爆迷思我也不會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這樣聽起來是沒錯啦 但你能有什麼方法可以"100%"避掉所有危險?
特意噓文 然而蘇美本人是以戰公主以及對女性比較不友
善的發言聞名 其支持者中 對女性抱持不友善態度者不少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事後提醒 十之八九會當作是在說風涼話事前提醒 等於是再加重強暴迷思 那該如何是好?
對女性帶有刻板印象者 看到蘇美言論 會不會有增長遣責
加害人傾向 我無法確定也有不敢確定沒有 但是我相信
作者:
rockyue (...)
0000-00-00 00:00:00蘇美的概念應該類似財不露白 不要自信天下無賊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所以怕有人酸 所以就不能事前提醒? 還是因為是蘇美提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提醒的 就是再加重強暴迷思?
也沒甚麼損失 卻可以讓更多人認識到強暴迷思以及其風
作者:
xxx80076 (xxx80076)
0000-00-00 00:00:00善意提醒腦補成強暴迷思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那可不可以請教一下 事前事後的提醒都有人覺得不妥那該什麼時候講?
我覺得事前提醒OK 但是事前提醒的範圍太狹隘了 還是只
把強暴=暴露 晚歸 酒精 連結 而且蘇美不是針對宗瑞哥
事件回文(宗瑞哥事件時PO這篇文 我絕對不會噓 XD)而是在校園事件正熱時 引用了校園事件女主文中的語句
卻又一如既往的提到暴露 晚歸 酒精 我覺得是離題+跳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如果蘇美那篇開頭就講他的方法是針對"所有性侵事件"所
針 就像小孩犯錯 父母卻把過去不相干的事情拿來說教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下的結論 妳的擔心才有可能成真今天她提的指是某些可以避免掉的情形 怎麼就變成是在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加重強暴迷思 而不能算是事前提醒??
作者:
xxx80076 (xxx80076)
0000-00-00 00:00:00又變成事前提醒ok了 你的回文根本就是針對戰事前提醒現在又改口是範圍太狹窄
針對所有性侵事件的事情提醒OK啊 只是提醒範圍太窄影用校園事件的話 應該針對約會強暴防治 對所有類型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妳還沒看懂嗎? 蘇美並沒強調他的方法適用所有性侵事件
作者:
xxx80076 (xxx80076)
0000-00-00 00:00:00你現在的推文已經否定掉自己之前的回文了
性侵的話 不該只有單純的強暴迷思類型提醒 卻對其他
我說1.蘇美如果針對校園事件 連結酒精 夜歸 暴露 離題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所以你是強調 不能全面性的提出防治方法 就是在加重強暴迷思嗎?
作者:
xxx80076 (xxx80076)
0000-00-00 00:00:00人家好意提醒 你卻說他提醒不周 未免也太嚴苛了吧
2.如果非針對校園事件 是對防範廣泛類型性侵 卻對其
作者:
xxx80076 (xxx80076)
0000-00-00 00:00:00事前提醒是強暴迷思類型提醒 你幹嘛說事前提醒OK?
我意思是說 事前提醒要提醒多點類型 不然不只蘇美 每次性侵害防治 都只講這種東西 會讓大家忽視到 實際上
以熟人侵害未成年的類型才是大多數 在蘇美文下噓一下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所以 發文要經過你認可 有全面性的防治意見才能發嗎?
後來回文 提醒其他鄉民跟蘇美 還有其他類型喔^.< 我覺
作者:
xxx80076 (xxx80076)
0000-00-00 00:00:00你對蘇美的嚴苛已經超乎一般鄉民對PTT文章的要求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忽視? 這裡是BG不是性侵害防治板 比較多的案例都是男
的很棒啊 沒有啊 PTT是個自由發言平台 推文 噓文機制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女交往 有誰會在這邊討論親人性侵?
就是讓大家表達對文章的看法啊(^_^) 蘇美發文 我有不認同的地方 噓個文 表達一下意見 提出一些未被重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可是直接就扣了一頂"加重強暴迷思"帽子
視到的觀念 是很正向的發展啊 而且蘇美本來就不怕噓
文與戰文 甚至我的噓文 引起更多戰文 只要大家討論的
內容 言之有物 不是單純謾罵 順便宣導其他概念知識
是件好事啊~ 我現在還覺得噓蘇美文 導致大家戰我可以看到我找的相關資料 思考一些原本沒想過的問題
真是噓對了 整體而言真是一件正確的事 (^_^)/
我當初要是只推文 不噓文 大概強暴迷思的概念 不會受到關注吧 (雖然我本來也無意引戰) 只是路過噓一下表達一下自己不同的意見 沒想到收穫可以這麼多 (^_^)
作者:
Sioli (客人)
0000-00-00 00:00:00安全穿著主張穿塑身衣和高單數彈性襪啦 這真的脫下有難度~
作者:
Sioli (客人)
0000-00-00 00:00:00強暴犯需要好掌控的 像馬尾長髮都很好抓,但誰會因此剪短髮
果然還是只有戰文才有人氣啊~ 我發的文章人氣低 戰我
的文章人氣高 還好這篇有引用我的文 不然資料查了文沒人看 覺得很可惜 如果對我言論有不滿的 歡迎討論喔 ^^
作者:
Sioli (客人)
0000-00-00 00:00:00正經文理性文除非有特別笑點,不然真的人氣不高XD
作者:
Sioli (客人)
0000-00-00 00:00:00老生常談沒戰個什麼點 當然人氣就很低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0000-00-00 00:00:00其實就算不暴露~只要讓男性覺得亮眼.漂亮.可愛..之類的穿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0000-00-00 00:00:00著都有可能引起犯罪慾望~所以女性難為
真奇妙,只能挑最大比例來提醒防範的話,難道要在BG版中
哎呀 因為不只蘇美啊~ 大部分在宣導防治性侵害時 都著
重在那三成 其他七成都很少被提到 噓一下文比較明顯也有人氣 讓大家注意到其他七成不是很好 而且蘇美也
在意我這種小咖噓文吧 大家發個文 噓個文 推個文戰一戰 增加一些被忽視議題的受注目度也沒甚麼不好啊
啊呀 上面少字 蘇美"不"在意小咖噓文 對生活在戰文海的他 我這種戰力超弱文 簡直不痛不癢~
你這叫瞎扯文,事前提醒你先貼上強暴迷思標籤,別人問你那要怎樣提醒才行,你就變成提醒一定要廣泛圍。那這還真
奇妙,所以下次有人出來說女生別去夜店喝掛給人撿屍體之前,還要先花兩三倍的文字量先勸導版眾要小心親人熟人到
家裡強暴你,最好別任何人到你家,因為這是強暴最大宗然後再勸導版眾最好不要有男朋友,因為約會強暴比例比上
夜店還來的高,才可以用剩下1~2成的篇幅說不要去夜店喔
針對校園事件提不相干因素 單然是離題 為什麼會有這種
管到別人發文還要從最大宗的開始談起(但熟人強暴未成年到底是關BG版屁事),不知道您是哪位?
離題 多半還是受到個人對性侵害型態的想像吧 如果不是
這關想像屁事,你在哪邊看到有人說只有去夜店才會被強暴
那就是不特定類型的呼籲了~ 那只針對少數呼籲視為什麼
如果有人說去夜店喝掛才會被強暴,你再跳出來說其實這只是小宗還不遲,但今天是有人說怎樣減少出事的機率,你就
呢~ 是喔 那不是針對校園 最近也沒撿屍文章 突然提到
在那邊跳出來貼標籤蓋帽子現在開始胡扯你們勸導怎麼沒從最大宗的開始勸導這樣不對耶,根本莫名其妙
所以我噓文+回文 提醒蘇美&其他可以看到的板友 有其他
七成比起少數三成更值得注意喔 也沒有不好啊(^_^)
還在跳針,反正就算問你完全同樣條件的兩個人但一個常去
夜店晚歸暴露喝掛,一個會去避免的人,哪一個被侵害的機率比較高,你也會跳針跳到別的地方去
蘇美文一堆為噓而噓~ 我是想要提出被忽略觀點而噓 算
是有意義的噓文了 可能很多人看到蘇美被噓會心痛吧^^?
可悲,你被噓被戰是因為你貼標籤跟論點脈絡莫名其妙,現
比起討論我該不該噓蘇美文 我覺得你跟我討論其他七成
有甚麼方法可以多加防範 比較有意義 我很高興被戰啊
只是希望戰我的論者 除了戰我以外 多發表一些不是老生
常談的 老到你祖母都知道的防範方法以外 有沒有新的想
法 畢竟那七成一直是被忽略的地帶 犯罪黑數也比三成
高~ 我個人噓文正當不正當 邏輯正不正確 戰到最後對社會也沒注意啊 所以除了戰我個人以外 多討論一下那
七成有沒有甚麼防治方法吧 光是戰我個人 不論戰贏戰
輸 也只是浪費你的時間啊~ 討論那七成比較實在 對社會還有點助益 ﹨(╯▽╰)∕
另外 我真很想說C大你邏輯要加強還有臉真的被打得很腫
@shark157大 你是問我跟我媽媽嗎@@? 一直都還好啊~
作者: theone292 0000-00-00 00:00:00
我倒覺得shaman大跳針得比較嚴重
@shark157 我回去看了好幾次 蘇美沒直接回應我過啊
他有回Crystalboys的文 但是我的論述跟Crystalboys有
所不同啊 我認為蘇美友強暴迷思 所以事前提醒的範圍比較窄 但我不認為強暴迷思=檢討被害人 而是認為在普遍
社會上普遍有著檢討被害人的傾向時 在非典型性侵案時
再次將性侵與三因素連結 是不必要的且可能有助長此傾
向的 我的觀點跟Crystalboys文在這點上有差異 因此蘇
美回Crystalboys的文的部分 不能直接套用到我身上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還在瞎扯蛋....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簡單講 你認為發文提醒的就是要全面檢討 不然就是有強暴迷思
@eternia0920 你說我哪裡在扯淡 沒回覆你的@@a 我可以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問題是1.別人不一定要全部都討論 2.這裡是BG不是性侵
在說明一次 回應你@eternia0920 我的論述是 如果再校園事件中 提及三因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害防治板 主要是處理男女問題 不如去性板討論如何全面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防治
別人不一定要全部討論,但是沒討論最大宗的就是強暴迷思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3.你推文就講了 妳是針對蘇美發文才反駁的
素 是不正確的連結 就校園事件發文應該討論約會強暴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妳也要看她是不是"針對"校園因素發文的
我思考兩天後 再查點資料 等今天有時間才回 不然原本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不然你發一篇文 內容還得包山包海 不然就是在加重強暴迷思 這帽子誰帶得下?
推文論述 被說怕被戰 也不適合在蘇美第一篇文下長篇
大論 蘇美回Crystalboys的文 主要是第一部分與我有關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至於你前面一直改口的部分就更有趣了
但我上面也說 我與Crystalboys的見解有所差異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一開始妳說事前提醒加重了強暴迷思 後來再說事前提醒
我哪部分改口呢 @@a? 我第一篇文推文也只說會助長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OK 但是提醒要全面 不然也是加強強暴迷思
我第一篇文說會加重 是在與三因素無關的案件中提三因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所以提醒的人記得要把原因包山包海 不然出事 沒提醒玩症的人都推了一把
素是加重強暴迷思 把與三因素無干案件跟三因素簽在一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妳一直把三因素跟案件連在一塊來強化你的論點
起 不然@eternia0920你認為 在校園事件中提到三因素有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問題是她明明沒說這三因素就包括所有案件動機 你懂嗎?
甚麼意義呢? 又如果蘇美第一篇文 不是針對三因素而發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校園事件? 她整篇重的是"保護自己" 沒錯吧?
簡單來說,C大大概覺得深夜去夜店都比待家裡安全所以去夜店當然是保護自己囉....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你能說所有案件裡都沒有這三因素嗎? 不能吧?
而是針對所有案件的提醒 那他提三因素 而忽略其他類型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那她提出這三因素可以減少被害的危險 也沒錯吧?
性侵 忽略主要七成的事件 只是單純有強暴迷思 而未注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結果妳跳出來說強暴因素沒有包山包海就是再加重強暴迷
C大再次強調,要提醒的話要包山包海,不能忽略其他類型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思....這帽子也扣太大了
意到其他類型的存在 這不僅是蘇美 而是許多人都有的強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再者 妳把板友素質想得太低了些 還是說我太樂觀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看蘇美文就會有強暴迷思 直接認為"女生嘴巴上不要 身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體卻很誠實"之類的? 妳也太看得起蘇美了
而是在非強暴迷思案件中 重提三因素 會建立錯誤連結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所以妳真的是把人當笨蛋哪....
@eternia0920 我認為蘇美大第一篇文在回應安九事件
而是鄉民很多 總會有人邏輯比較不好 就如同eternia你認為我邏輯不好一樣 蘇美三因素也是老論點 政府宣導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提三因素 就會建立錯誤連結 不就當人看文都沒在用腦
安全性行為也是老論點 發言人常會認為聽眾中有人會不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然後 第一篇文那是"妳認為"是在回安久事件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不知道你有沒有寫過論文? 主要論述跟補述篇幅上的比重
懂 所以不厭其煩地說很常見 依照eternia的想法 很多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應該知道怎麼分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寫了一大串 只用了一句話 就叫針對該事件做評論?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老生常談的道理重新再講一次 跟把聽眾當作不懂思考的人差在哪裡 你想想看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為什麼跟你講這麼久 就是因為妳文章裡所說"強暴迷思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會延伸出檢討受害人的傾向" 所以希望妳注意一些 不要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隨隨便便就扣人一頂"在加重強暴迷思"的帽子 言盡於此
之後緊接著那句話 表達自己的想法 可以說是把安九的話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妳還是沒搞懂啊 引用一個句子 就叫通篇評論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難道我寫文章引述了一句馬克思的話 我就是共產黨員嗎?這分法未免過於粗糙
前陣子 香港政治仁義譯音類似言論引發爭議 還受到國
外媒體關注 等我找找有梅就相關事件 較有依據的學術看法 來回應一下
否則不管我怎麼講 你也是覺得我跳針 邏輯錯誤 ....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妳覺得在BG板發文 嚴謹程度要與國家發言同等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要也是可以 但是就回到我上面跟妳建議的 不要隨便扣人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帽子 不然妳也是犯了同樣的問題 不夠嚴謹
........ 我的見解至此都算有所依據才敢發言 遇到意見不同者 我也會繼續去蒐集比較可性的資料來源佐證
我有看過沒那麼正式的文獻 有提及此點 現在正要去找
比較有可信的來源 ... 等我找報以後會回覆上來...
那你找個有提及只勸導女生少深夜去夜店代表有強暴迷思的文獻出來吧
有憑有據的論述 被批評邏輯錯誤... 要找可信來源 被回PTT 言論不須如此嚴謹....
欸欸你可以看看別人文字說的是什麼嗎?別人是問你憑啥提醒別去夜店,沒有包山包海把所有可能被強暴的因素都列列出來就叫強暴迷思
所以下次有人勸你別喝太多酒會誤事,你要也回他強暴迷思嗎? 你剛剛那兩句感想更是證明你的邏輯....
有憑有據的論述是你自己想的,實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提出的證據跟你的論述根本不具有相互證明之效
作者:
viviya (^_^)
0000-00-00 00:00:00這篇文的作者很講理 可是sumade不知道在跟什麼文連結 提出那些論點不知道要勸什麼人,以至於很多人只好提醒他,性侵
作者:
viviya (^_^)
0000-00-00 00:00:00主要並非因他所謂三大強X要素,更多數據顯示是因為某某某
作者:
viviya (^_^)
0000-00-00 00:00:00熟人或是其他原因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從強暴迷思延伸出檢討受害人的傾向" 這就是妳所謂的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0000-00-00 00:00:00有憑有據論述? 事前提醒不周就是強暴迷思 這是嚴謹的言論?
作者: sca133 0000-00-00 00:00:00
看了下來 這世界會扣帽子的最大 自以為提出論述就猛
作者: sca133 0000-00-00 00:00:00
不贊成對方的提醒 就在發一篇說應該如何才是對的做法
作者: sca133 0000-00-00 00:00:00
自以為自己很強 數據很懂 直接把髒東西丟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