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http://0rz.tw/AQuNs
: 以102年的統計來說,A1類每萬輛的死亡機率如下
: 小客車 機車
: 肇事率 0.79 win 0.57
: 死亡率 0.85 win 0.58
: 受傷率 0.46 win 0.20
: 結論 => 為了女兒的安全,一定要用汽車來載喔
這個統計資料不是這樣看的。
一輛小客車撞一輛機車,結果機車騎士死了,這是算小客車肇事還是機車肇事?
這份統計資料的統計方法在下面有註明,車輛分類是以肇責較大的車輛來決定。
意即今天如果是汽車違規然後撞死了機車騎士,這件肇事是算汽車的,但死的是騎士。
那麼汽車的A1肇事率比較高又如何?
肇事的是汽車,錯的是汽車,但死的是機車騎士呀。
用肇責區分歸類產生的統計資料,可以說一點意義也沒有,
因為人都死了,誰對誰錯一點都不重要。
坦白講如果一定要出事,大家都寧可希望是自己的小孩開車去撞死別人騎機車的小孩,
而不是自己騎機車的小孩去給別人開車的小孩撞死。
我從小我爸媽也不讓我坐機車,也不讓我騎機車,
我想大部分父母在意的點應該是,如果出車禍了,是坐車的容易死傷還是騎車的?
這個答案不用看統計資料,用最簡單的常識想想也都能明白。
那倒底統計資料要怎麼看?
你去查交通部統計資料,可以發現我國一百零二年,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為1928人,
而機車騎士有戴安全帽與無戴安全帽的總死亡人數為982人,佔將近一半。
別忘了,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交通工具以及很常被撞死的行人,
而光因為騎機車發生事故而死的人就佔了總死亡人數的一半。
我親戚是神經外科醫師,他也絕不讓小孩騎機車或被機車載。
因為在醫院看太多騎機車坐機車結果被汽車撞到腦子啦植物人啦癱瘓啦的病人了,
事實上你隨便去問一個急診或是神經外科的醫師,絕對都是對機車深惡痛絕,
因為機車真的造成太多太多悲劇了。
講一句難聽的。你坐在車裡被撞死了,可能還有全屍。
騎機車被碾過去,可能連全屍都沒有,只剩下屍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