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itingu (Phil-Ku)
2016-04-12 12:24:34整件事情要以原po有無違反交通規則為分水嶺來看吧
若無違規,就如戰神那篇所說,不再贅述
若有違規,就家長心態來說,根本不放心把女兒交給你這種人,求償也只是剛好
但偏偏原po給的事故資訊說來說去就是那些東西
這...我相信原po也知道要走法律途徑最正確
但這裡可是男女版呢!
大家焦點會先放在"女朋友無償享受坐騎,為何還要對男朋友求償"這件事情上
台灣法律說穿了也是人情優先
但我不認為不完全的事故資訊,就能帶動仇女的言論,更遑論給原po任何幫助
大家罵了罵母豬,你也不會比較開心吧!
建議原po重新把完整事故資訊貼在法律版諮詢較為恰當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04-12 12:25:00女生受傷 受傷最大!!! 求償天經地義阿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4-12 12:26:00覺得原波那篇說的肇事 想來想去還是不董
作者:
wolfpig (wolfpig)
2016-04-12 12:35:00不太清楚相關法律, 如果一般朋友要我載他, 然後出車禍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4-12 12:36:00哈哈哈 我猜女生晚點會上來洗
作者:
wolfpig (wolfpig)
2016-04-12 12:36:00務幫忙而已ㄟ @@|||.
如果「父母」到了有「把女兒交給他」的想法,應該就不會
作者:
wolfpig (wolfpig)
2016-04-12 12:37:00如果是疏失而非故意, 也可以求償嘛? (純好奇)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6-04-12 12:44:00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6-04-12 12:45:00不僅要賠如果要告傷害罪也可以
殘才賠61萬..這個骨折大開口20萬..呵~上法院吧
也沒收錢,出了意外女方把男友當「營業糾紛」來處理?不管是誰,碰到不對等的事,會反彈也是正常的。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6-04-12 12:54:00這就是大家一起出遊的時候不要當司機,責任全扛寧可多出錢當乘客就好了
我以為媒體報導當司機責任很大很久了...所以我很討厭載人>.>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6-04-12 13:47:00對啊 所以能不載就不載
作者:
lovetoo (too)
2016-04-12 14:42:00法律人情優先???你確定???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6-04-12 17:55:00下次輪到你有糾紛,記得把你掌握的資訊詳細整理出來,最好能讓對造搜尋到。換做是你有可能要打官司上法院 你會把你掌握的全寫出來放到網路上 然後不小心還讓對方搜尋到嗎?酒駕者 甚至(前)女友 都有可能是對手 上法院就是戰爭戰爭你要主動公開 你的思路 你的底線甚至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