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寄人籬下
我講我的例子
女方父母婚前要求要聘金過場
禮車一定要賓士 餅錢男方出
婚後租房子 房租水電費都我出的
家裡買菜女方買
後來我就不爽了 為何妳都不出房租
吵到後來才知道 他媽的婚前就有一間房子
現在女方自己在繳貸款(婚前她跟她老爸共同出了頭期款買的)
難怪房租都不繳
吵吵鬧鬧一年多後才說我們夫妻可以搬去那間房子住
然後 房貸換我繳 生活費我出 我自己每個月都無法存錢 到月底就是口袋空空
女方說 有得吃有得住 幹 拎北又不爽了 終於受不了寄人籬下的感覺
就搬出去了 一個月後 就協議雙方共同支出
我出3/5 女方出2/5 這筆錢要負擔房貸和家用
我只是為了不想轉帳那麼麻煩才跟女方說 1/5直接匯妳戶頭繳房貸
剩下不足部分妳自己拿去繳
也就是女方2/5都拿去繳房貸 我負責家裡開銷
實際上是我出房貸3/5, 女方出2/5 房子掛女生名下
但往往家裡開銷根本不敷使用
我還拿得更多出來 買小孩推車 停車費等等費用都我自己額外支出
女方連一把青菜25塊都要跟我請款
最後就在最近這個團圓的日子人跟小孩都直接帶回娘家不讓我看
我想把這女的給放生了
付出到這樣 到頭來甚麼也沒得到 小孩也是她當初硬要人工受孕才有的
這家子很會安排 奉勸小倆口要住絕對要自己出去租或買
省的問題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