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朋友在O2版遇到愛情騙子

作者: cicadascry (惡意)   2017-06-10 12:38:27
我每次看到這種文章
都很納悶為什麼大家的記性會差到這種地步
大家已經忘記不久前才轟動一時的女作家輕生事件了嗎?
那個補習班老師不也是個愛情騙子?
細節我就不講了,反正隨便估狗就很多
從這個事情我們可以明顯看到
未審先判+檢討受害者的病態現象,並沒有因為女作家輕生事件獲得改善
受害者在求救的時候,某些人不幫忙就算了
還自以為鍵盤柯南鍵盤法官
結果導致受害者傷害更深、更加不敢出聲
怎麼樣,你開心了嗎?
※ 引述《MaseratiGT (瑪莎蒂納)》之銘言:
: ※ 引述《wangdada (王太太)》之銘言:
: : 如題
: : 朋友在O2版遇到愛情詐騙
: ^^^^^^^^^^^^^^^^^^^^^^
: so ??
: : 被騙錢還有感情
: : 因為得知男生目前都找不到工作,所以再犯機率很高
: ^^^^^^^^^^^^^^^^^^^^^^^^^^^^^^^^^^^^^^^^^^^^^^
: 妳這樣跟歧視失業的人有什麼兩樣 ?
: : 寫信給版主沒有得到回應
: ^^^^^^^^^^^^^^^^^^^^^^
: 是要回你什麼 ? 版主只負責執行版規, O2 版規有管愛情詐騙嗎 ?
: : 只希望不要有人再受騙上當了
: ^^^^^^^^^^^^^^^^^^^^^^^^^
: 自己沒眼光識人不清是要怪誰阿
: : 這已經是那個男生第二次犯案,而且金額都不小
: ^^^^^^^^^^^^^^^^^^^^^^^^^^^
: 犯案 ? 你確定要用這個詞嗎 ?
: 他有經過法院審判被判刑確定嗎 ?
: 搞不好是你朋友自己心甘情願拿錢給人家
: 既非借貸也非投資, 所以想告也不知道告什麼
: 只好上來哭訴被騙財騙色對吧 ?
: 每次看到這種文都很納悶這跟 BG 版的關係是 ???
: 在 O2 版被騙又不是在 BG 版被騙 ?
: 每天被詐騙集團騙的人這麼多, 難到都要來這邊發一篇嗎 ?
: 希望版主確實執行版規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7-06-10 12:41:00
如果當事人雙方有跳出來再說啦 不過感情這種事 要講對錯就是傷妳6千 自損5千
作者: abcd11111 (abcd11111)   2017-06-10 12:55:00
一定很帥
作者: ironstomach (鐵胃)   2017-06-10 13:11:00
一個是身份不對等的騙,一個是在垃圾眾多的地方遇到一個垃圾
作者: naruisi (娜瑞絲)   2017-06-10 13:13:00
安安女作家是被誘姦好嗎,跟去O2被騙是差很大的,更別說受害者的年齡差距
作者: ALAN781215 (夏夜裡的流星)   2017-06-10 13:32:00
很明顯的蠻橫的74團到處都是自己判決
作者: aannasui (少年阿賓)   2017-06-10 13:33:00
利欸良心叨底在哪裡
作者: osuv (歐叔符-勝丼騎士團)   2017-06-10 13:43:00
哈哈 去歐兔這種也來申請立法好了
作者: a0000000000v (堅持到底的信仰)   2017-06-10 13:45:00
所以要幫她什麼,教她如何視人嗎
作者: naruisi (娜瑞絲)   2017-06-10 13:51:00
人心不只隔肚皮還隔著老二跟錢包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6-10 14:27:00
另一邊牽涉到未成年 這邊只牽涉到愛與不愛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6-10 15:18:00
這世界上到處都是垃圾,只能說不要往垃圾o2版走比較不會碰到。自己愛去垃圾集中地,就要了解這種結果的機率很高你扯補習班根本不能對比
作者: LeslieLight (勒斯里 光)   2017-06-10 16:03:00
第一情況根本不一樣。第二原文根本什麼都沒說,具體一點的指控都沒有。這樣也要對比?
作者: ben8102 (ben8102)   2017-06-10 16:48:00
邏輯GG
作者: naruisi (娜瑞絲)   2017-06-10 18:57:00
天真傻女孩不是會乖乖聽話的嗎?會去歐吐那種地方被騙?不要「只要是受害者」都堆成一類,你去夜店喝的爛醉被撿屍中出,跟回家路上被拖到一旁性侵,這兩個都是受害者,可是絕對不會說這兩種人是同一類人
作者: LeslieLight (勒斯里 光)   2017-06-10 20:28:00
女作家那篇指控跟這篇差多少?這篇什麼都沒講,我沒有自己私訊原po,但是我不懂要指控人還要別人一個一個私訊是?說怕對方發現他們的訴訟策略(起訴書),卻又一方面感謝大家宣傳讓記者來接觸,這不是互相矛盾嗎?陳述大概的狀況跟手法根本就可以避開訴訟策略的部分,卻還是不說。妳說大家棒打落水狗,我連這隻落水狗在哪都還沒看到,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勿濫情理盲。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6-10 21:45:00
我記得o2有不只一次告性侵 被檢察官認證不是
作者: Vorbeck (東非戰神)   2017-06-10 21:58:00
這樣也能類比....跟本 XX 比 XX 吧
作者: kingsamsoon (smile)   2017-06-10 23:15:00
推推,檢討受害者的風氣需要改善
作者: ayenyayaya (ayenya)   2017-06-11 00:10:00
也不是說大家喜歡檢討被害人 因為被害人算正常人本來應有保護意識卻沒做到 你要檢討加害者 跟叫瘋子不要發瘋一樣沒意義
作者: Recipe (跳草裙舞)   2017-06-11 03:51:00
推跟我想一樣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6-11 08:33:00
74團八卦戰輸了轉戰男女版喔 給你拍拍
作者: wangdada (王太太)   2017-06-11 16:19:00
您的文章讓我朋友狠狠的哭了出來,事情發生到現在她都哭不出來
作者: kimos (給摸)   2017-06-11 17:33:00
少來了 女生單方面講你就信喔? XDD 莫忘督割 XDDD
作者: bbsstanhsu (JDS)   2017-06-11 18:54:00
所以樓上就偏另一方了?邏輯?仇女?
作者: bbbing (無)   2017-06-12 10:19:00
就我來說,我不會當加害人,但我可能會碰到加害人啊...我反而覺得奇怪,檢討加害人這件事要怎麼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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