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語] 法上比丘‧大乘比丘:南北傳佛教的差異

作者: d8888 (Don)   2016-02-02 21:18:46
※ 引述《CassSunstein (Am)》之銘言:賳Shh
: ※ 引述《d8888 (Don)》之銘言:
: : 原文 C 大所引論點太多,只討論素食的部分
: 話不能這麼講。這樣所謂「惡緣」的「因果關係」並不成立。因為間隔太遠。
: 若是採取北傳牽拖倒這麼遠的因果關係」,這要嘛就跟開車等於殺生一樣遠、
: 要嘛就跟宋世傑說的「我現在打他兩拳、他十年八年後死了,是我殺的嗎」一樣遠。
: 以上至少還是懂邏輯的北傳網友會因而靜默反省的。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昔日之時,此羅閱城中有捕魚村。時世極飢儉,人食草根,一升
金貿一升米。時,彼村中有大池水,又復饒魚。時,羅閱城中人民之類,往至池中而捕魚
食之。當於爾時,水中有二種魚:一名拘璅,二名兩舌。是時,二魚各相謂言:『我等於
此眾人,先無過失,我是水性之虫,不處平地,此人民之類,皆來食噉我等,設前世時,
少多有福德者,其當用報怨。』
「爾時,村中有小兒年向八歲,亦不捕魚,復非害命。然復彼魚在岸上者,皆悉命終;小
兒見已,極懷歡喜。
「比丘當知,汝等莫作是觀。爾時羅閱城中人民之類,豈異人乎?今釋種是也。爾時拘璅
魚者,今流離王是也。爾時兩舌魚者,今好苦梵志是也。爾時小兒見魚在岸而笑者,今我
身是也。爾時,釋種坐取魚食,由此因緣,無數劫中入地獄中,今受此對。我爾時,坐見
而笑之,今患頭痛,如似石押,猶如以頭戴須彌山。所以然者,如來更不受形,以捨眾行
,度諸厄難,是謂,比丘!由此因緣今受此報。諸比丘當護身、口、意行,當念恭敬、承
事梵行人。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應該許多人都聽過釋迦族被流離王殺光的故事:釋迦族無數劫以前殺生,墮入地獄中,於
佛世被冤家殺害。 當時的佛陀也不過是隨喜殺生,並沒有實際參與,就得到頭痛的果報

這則阿含經的故事說甚麼?
1. 「假使千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逢時,果報還自受。」
不是北傳發明。三世因果在聲聞法中就已經出現。經中說這是「無數劫」的事,想必
比你宋世傑十八年還要遠
2. 隨喜讚嘆殺生,未直接、間接參與殺生就有果報。那吃肉促成殺生(有需求才有供給
)為甚麼「一定」沒有因果?
: 至於若不懂邏輯的北傳網友,面對上述類比反問,則會開始東拉西扯跳針去了。
: : 的困難,聲聞法相對不用考慮這問題。所以拿「聲聞法中允許吃三淨肉」來攻擊「菩薩道
: : 中禁止吃肉」根本不具備可比較性,因為菩薩道和聲聞道兩者考量有並不同,這點 C大原
: : 文似乎沒意識到。
: 那是你搞錯了。法上比丘他們沒有攻擊「(北傳)菩薩道『若自己吃自己的素、守本分
: 不對南傳說三道四』」的情況。南傳尊者們只是要平衡偏激的部份北傳人士的意識形態
: 霸權干涉管到海邊的謬誤心態。
: 各位想必看過有偏激的「北傳」菩薩道網友,在佛教版、佛法版「對著南傳三淨肉戒律」
: 說三道四,膽敢自行添加限制:「除非你乞食,否則你吃的肉絕對不可能是三淨肉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02-02 21:44:00
你只知道直接故意 你忘了間接故意(內涵自己google)對於狗衝出來可適用你說的看到會閃 老鼠你根本看不
作者: aaa123aaa (理解自身的維度)   2016-02-02 21:46:00
哀 其實我搞不懂 你們是出家人嗎...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02-02 21:46:00
到 但你依然寧願開車(萬一撞死老鼠也在所不惜)吃三淨肉若是(依被揚棄的因果"條件理論")有殺生惡緣你開車撞死過街老鼠(依同樣理論)更貼切故意殺生間接故意 仍是故意真是令人驚嘆 你靠閉門造車的直覺 毫無人家德國學界對(不論是犯罪或本版談的犯戒)行為的主觀構成要件與因果關係的嚴密論證就拿來對法上比丘他們批判北傳偏激派規定全體佛教徒非吃素不可 的反駁論證的相關舉例-你根本沒駁到比丘他們~反而顯示你的自我矛盾 顛三倒四法上比丘他們其實不自覺的依理性採取德國後期開展的對條件理論牽拖太廣的缺失做了修正的ex."相當(加上必須有更多直接連結性)因果關係"理論 而說明三淨肉不算殺生 但北傳偏激派依舊不自覺地用條件理論 說三道四的時候 比丘們用偏激派同樣(條件理論)思維 反問偏激派 比丘們反問得很貼切-你這個理論跳來跳去者倒講東講西起來~我在旁看了真是昏倒-但不意外 從新啟蒙你這種法律/戒律的思維論理 不是短時間可完成-OK你繼續堅持吧~~你這種人既然仍然存在且持續堅持你看法 反而弔詭地可以證明必須繼續適時繼續po其他 駁斥北傳偏激派觀點的文章到版上 而不是Amt說的不用po~
作者: ilvepce (求真求圓融求和平)   2016-02-02 23:22:00
d大說的好~~ 世間法律的視野遠小於佛法之視野.用世間法來打量佛法,無疑要出差錯.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02-02 23:33:00
法上比丘 大乘比丘 阿姜查尊者不採北傳偏激派觀點他們可不是採世間法--我回應的脈絡是 北傳ex.你們對阿姜查等人的南傳看法不認同 你們另外講一套 到底哪邊合理 講來講去只會用"出世法"天馬行空 因此對於犯行 的主觀構成要件與因果關係<-只是類推 勿拘泥喔恰好德國對此有詳細學說可供檢證 檢證之下 北傳如d8與il的論證 恰恰明顯地不成立 因為明顯 所以可濟打高空之敝<-從這來看 德國相關學理就有參考價值了所以辯論上 難怪兩位網友必須先直接否認採這種明顯可突出北傳對淨肉詆毀觀點的南傳駁斥角度背後蘊含的可從德國刑法學理清楚顯示者那就罷 該講的我都講了 剩下就是我們雙方都公示出我們的論證 版上的還沒定見者就自行參酌吧 有定見者當然繼續維持定見 這也無須意外~~
作者: fck302 (天上有神龍)   2016-02-03 10:14:00
八歲小兒是隨喜殺生,所以食三淨肉和隨喜殺生有可比性?還是原po暗示南傳有吃肉的僧人都是隨喜吃肉隨喜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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