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gi (Yogi)》之銘言:
: 關於政見的板規部份,有以下疑問如果你以及其它報名板主的人有空可以詳細說明:
第一個問題
: 不辨別外道以抉擇正法並不是佛陀的教導。
: 佛陀教導的是,要知道正法是正法,要知道外道是外道。
: 所以佛陀從來不會迴避、也不曾教導弟子迴避以正法來駁斥外道。
: 例如優婆離經,佛陀就這樣面對尼乾子,告訴他們什麼是正法、為什麼耆那教不是正法。
: 對佛教來說,外道其實就只是個中性的詞彙而已,就是說所指的宗教不符合佛法。
: 而更進一步說,既然要求提出資料佐證討論,那麼萬一資料佐證所駁斥的說法就資料來看
: 不符合佛法,這也一樣不能說對方是外道嗎?
第二個問題
: : 三、任何傳達或鼓勵負面行為或思想。
: : 負面行為: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者。
: 放生是佛教鼓勵的行為(至少很多傳統這樣認為),但是卻是法律不允許的事。
: 請問對這個議題的態度是?
沒有不合法吧!連法律的還沒訂呢?這種不重要的法案要訂好不知到幾年。
自行google「未經許可放生,未來最重罰250萬元」
第三個問題
: : 四、人身攻擊
: : 1.明顯針對特定人士或族群。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2.明顯眨低字詞。
: : (實際生活中,若你聽到會跑去法院告他公然侮辱或誹謗的字眼。
: : 例如:白痴、有病、智障、該去看醫生、眼睛瞎了等等。)
: 眼睛瞎了算侮辱喔?在網路討論常常會遇到回文自己都沒看清楚的人不是嗎?
是的,本人會認定算侮辱喔!
(眼睛…十分明顯,瞎了…十分明顯。)
因此,
你連這都打錯,手殘喔!……紅燈
你連這都打錯,國小重讀啦!……可能黃燈
為何如此認定呢?你永遠不知道電腦前的人是否有身體障礙,
眼殘、手殘、腦殘何時變成不是侮辱了,我還真是不懂?
但如果為「邏輯有問題喔」
邏輯…這個要明確定義不容易
有問題…怎樣是聰明,怎樣是笨,判定也不容易
所以可能會是黃燈。
但你可以改寫成「你蕭煌奇嗎?」
因為法院判定無罪,這是個強而有力的舉證。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08/34755743/
第四個問題
: : 五、其他違規小動作:
: : 5.1.冒充版主(ID或ID偽物),任意使用公告做為文章標題開頭。
: 所以id跟板主差很多沒有冒充可能性的板友就可以用公告了嗎?XD
更改成 「冒充板主,或任意使用公告做為文章標題開頭。」
這種小漏洞還真不會注意到,哈哈~
第五個問題
: : 5.2.不可回覆公告文。
: 那麼請問如果對於公告有意見這類對於板務的討論是一律以推文進行嗎?
: 還是另外改標題回文?
以前是推文討論,就先不變更。
第六個問題
: : ============ 黃區六與六之一 ===========================================
: : 六、不得以任何挑釁、侮辱、針對性發言對待板友。
: : 挑釁或辯論,由板主判定之。
: : ☆將直接判定為挑釁的字詞☆
: : 1.他○的
: : 2."某人"真是有病
: : (此處字詞會依「無爭議的判例」來新增。)
: : →處理方式:
: : 1.原po文者或當事者才可以檢舉,採不告不理原則。
: 這是嚴格的不告不理嗎?意思是,如果雙方都沒有提出任何檢舉,那麼無論言辭多麼激
: 烈,板主絕對不主動介入?或者是板主應該主動維持秩序,而把檢舉當作執法效率的補
: 充?(就像台灣警察會主動抓違停,但是也會受理檢舉違停來補充警察巡邏所未見處?)
: 另外,如果限定這條板規的受保護對象為板友,那麼以這次thismy被申訴的案件來說,
: 推文所指的邪師當然不會是板友而是隨佛,那麼如果依照這條板規的設計,這樣的
: 言論也不算挑釁侮辱板友了?
第七個問題
: : ============ 綠區七八九 ==============================================
: : 七、帶有廣告(與公認正統宗教有關、不拘於某團體,則不限)、含有商業訊息之文章。
: : 諸如明顯是某某有招收弟子老師的blog、有不合理收費、某某新創宗派等等,
: : 這些廣告及活動皆在禁止範圍,然板主認定為正統宗派則另特別處理。
: 所謂的正統如何認定?
: 妙禪是不是正統?蕭平實是不是正統?隨佛是不是正統?
: 如果板主執法已經先在心中有一個預設的「正統/非正統」名單,那不是與前面所說不斷定
: 正道外道的精神抵觸了嗎?
這條記得似乎是以前有一個 h板友的關係,
後來就沒有什麼事,所以就偷懶了一下沒改。
既然提出就更改成
七、帶有廣告、含有商業訊息之文章。
諸如明顯是某某有招收弟子老師的blog、有不合理收費、某某新創宗派等等,
這些廣告及活動皆在禁止範圍,然真有需要可以與板主申請許可。
許可條件:
1.合法立案
2.(1)幫助對象為「急迫之弱勢家庭」、「學校」或「社福機構」以上單位。
或(2)公益性範圍達「鄉鎮市區」以上範圍,ex:分發物資給鎮上獨居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