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業果跟業

作者: claudeee (禍風行)   2014-08-05 15:13:00
一、 業果是可以改變的
大部份有關業說的文章都強調支配業行的嚴格法則,
以確保所造的業行與其結果相符。然而,儘管這個強調
恰如其分,另一方面有關業的運作鮮少受到關注卻相當
重要。支配業力的法則並不是機械僵化的運作,而是在
因果成熟時容許相當程度的調整。
如果業行總是毫無變化地產生相同的果報而無法改變
或消除業果,那麼輪迴之苦將不可能解脫,因為永無止
境的過去會不斷地產生新的不善業。所以佛陀說:
如果有人說:「人無論以何方式造業,他將以相同的方
式經驗其結果。」這樣一來將不可能有宗教生活可言(1),
且將沒有完全止息痛苦的機會。
但若有人說:「人造作一個可變易、可體驗的業行,其
業果將相應地成熟。」這樣一來將會有宗教生活的可能,
且也有完全止息痛苦的機會。(AN 3:99,《增支部》第 19 冊 頁 354)
如同任何實體事件一樣,內心運作所形成的業力行為
從來就不是單獨的存在,而是在一個範疇裡;它產生結
果的功效不僅依其自己的潛能,也依其範疇裡各種變化
的因素。這些變因能夠以很多種方式改變業果。例如,
一種或善或惡的特別業行,其果報有時可能因支助業〔1〕
而加強或因阻礙業〔2〕而減弱,甚至被毀壞業〔3〕所消除。
業果的產生也可能因所需的外在環境結合條件尚未具足
而延遲,而這個延遲有可能給予阻礙業或毀壞業再一次運作的機會。
然而,並非只有這些外在條件會引起業果的變化。業
果的成熟也反映了業的內在範疇(或稱內在條件),亦
即產生行為的心的整個品質結構。對一個富有道德感或
高尚性格的人而言,單一罪過也許不會帶來嚴重的後
果;但對一個缺乏道德感或高尚性格保護的人,同樣的
罪過將會有嚴重的後果。同樣類似人類的律法,初犯者的處罰會比累犯者來得輕。
針對這種可改變的果報,此處繼續引用前面佛陀的開示:
「有人犯了一微小惡行而下地獄。但另一人犯了相同的
惡行,其結果在他的今生就經驗到,來生一點也沒有殘餘
業報發生,不用說更大的反應。」
「究竟是怎樣的人會因微小的過錯而下地獄呢?就是一
個不曾克制身行、培養品德和思想,也不曾長養任何智慧
的人;他心胸狹礙,品格低俗,為瑣事所苦。如此一個人
即使是一個微小的過錯都可能下地獄。
「那麼怎樣的人犯了同樣微小過錯,卻能在此生經驗到
後果,而不會有來世果報呢?這是一位克制身行、培養品
德和思想,且長養智慧的人;他沒被惡念所制,具高尚品
格,他的生活沒被邪惡(2)所束縛。就是這樣的人在犯了
同樣的微小過錯,能在此生經驗到後果,而不會有來世的果報。
「 比丘們! 現在假設丟一小撮鹽到一小杯水中,你
們認為如何? 這杯水會因這一撮鹽變得太鹹而無法飲用嗎?」
「是的,世尊。」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杯子裡的水是如此的少,以至於一小撮鹽就會使它鹹得無法飲用。」
「比丘們!假設將這小撮的鹽丟入恆河中,恆河的水會變得太鹹而無法飲用嗎?」
「當然不會,世尊。」
「為什麼呢?」
「世尊,因為恆河水浩瀚無邊,不會因為這一小撮的鹽而變鹹且無法飲用。」
「再者,比丘們!假設一個人為了半分錢、一分錢或一
元的事要受牢獄之災,但另一個人不需要因為這個理由而
遭受牢獄之災。
「怎樣的人會為了半分錢、一分錢或一元的事情而遭受
牢獄之災?就是一個沒有生財工具或財產的窮人。倘若是
一位有生財工具或財產的富人,他將不必因為這種事情而
惹上牢獄之災。(3)」(AN 3:99,《增支部》第 19 冊,頁 355-6)
因此我們可以說,一個人累積的善惡業以及他是好是
壞的人格特質影響了業果。它們決定業果的輕重,甚至
決定業果的發生與否。
但是這些還未能詳盡論述「轉變之可能性」對業報的
重要。環顧周身認識的朋友,他們的生命歷史可以清楚
說明:一個良善、無瑕、生活在安定環境裡的人,單單
一個微小的錯誤,就足以毀滅他整個生命,無論是聲
望、前途或幸福,也可能導致其人格的嚴重扭曲。這表
面看來不相稱的命運關鍵,可能是由於失控的惱人環境
帶來的連鎖反應,而這可歸咎於過去強有力的阻礙業。
但是惡果的循環反應是因個人的行為而促成,由他最初
的錯誤而引發,或者因後續的疏失、猶豫不決或錯誤的
決策而增強,而這些種種本身當然是不善業。這例子說
明了,有時即使具有良好品格的人也不能防止惡業成熟
或減弱產生惡果的強大力量。人的良善特質和行為當然
仍然會起作用,但它們未來的結果可能會被現在已改變
的負面性格或行為削弱,而形成一個不好的阻礙業。
再來思考相反的情況。一個被認為個性壞透了的人,
或許難得有一時的慷慨和仁慈,這行為可能出乎意料地
在其生命裡產生大且有利的影響。它可能對他外在環境
帶來決定性的改善,軟化了他的個性,甚至啟發了徹底
的「心靈改造」。
人生實在很複雜,即使它們外表看起來是如此單純。
這些情況和結果是因為心的複雜性,和它們無窮盡源
頭的反映。佛陀曾說過:「心智的複雜程度遠超過在動
物界數不盡的種類。」(SN 22:100,《相應部》第 15 冊 頁 214)對每一個
人來說,心是一連串不停變化的過程,由無數過去世所
累積的業流所驅動。每個生命流已經夠複雜了,個人的
生命流又透過業的互動和其他許多生命流交織在一起,
就更加複雜了。業的作用網如此錯綜複雜,佛陀因而說
業果是四個「不可思議」(acinteyya)之一,並且告誡
不可將它視為思惟的主題。業的詳細運作遠超過人的才
智,但實際上它的旨意是很清楚的:「業報可變性」的
事實令人從決定論、道德必然論和宿命論的禍害中解
脫,且讓解脫之路不斷地在我們面前展開。
然而,一個既定狀況的潛在「開放」性也存在負面的
風險和危機:對狀況錯誤回應可能開啟往下沈淪的道路;
我們自己的回應摒除了模稜兩可的狀況,無論好壞。這
顯示佛陀的「業說」是對自己和他人在道德和精神上負
責的教導。這是真正的「人性教導」,因為它符合並反
應人的廣泛選擇,比任何動物的選擇都要來得更廣泛。
人的道德選擇會嚴重受制於貪、瞋、癡時刻變化的重擔
與隨身的果報。然而每次停下來作一個決定或選擇時,
他就有機會(至少是暫時的)選擇擺脫那負荷。在這不
確定且珍貴的抉擇時刻,他有機會超脫這些充滿威脅的
複雜情境和過去深不可測的業力。真的,在那一瞬間他
可能超越永遠的業力束縛,透過正念捕捉那一剎那,運
用正念而作有智慧的選擇。
二、造作者是業的承受者
一旦造作了業,首先影響的是行為的造作者本身,因
為這不只針對他人身體及言語上的行為,也包括沒有表
達出來的意念。我們在某些程度上可以控制自己本身對
行為的反應,但無法控制他人對我們行為的迴響。他人
的反應可能會出乎我們意料或期望之外:善行可能得到
的是毫不感激的態度,而和善的言語可能換來冷淡或甚
至敵對的回應。這些善行與和善言語可能會被對方遺
忘,這是對方的損失,但對造作者而言是不會消失的。
啟發對方的善行將會使我們的心變得高尚,尤其是以原
諒和寬容而非生氣和怨恨來回應對方負面的態度。
再者,一個有意傷害他人的行動或言語,也許不會引
發別人敵對的反應,反而是內斂的冷靜態度。那麼這個
「不被接受的禮物」將會回到給予者的身上,佛陀曾對
辱罵他的婆羅門這麼說。不好的行為、言語和意念可能
不會傷害他人,但它們對造作者是不會失去毀滅的效
力,尤其如果他以憤怒或挫折感來回應意料外的反應,
將會產生更嚴重的影響。所以佛陀說人要對自己的業負
責,這是無法讓渡的財產;人是自己行為唯一合法的繼
承者,繼承所有善和惡的果實。
常常提醒自己在身、口、意三業行為之前改變自己的
心,是一個好的練習。如此反省將激發真正的自我尊
嚴,自我尊嚴藉由保護自己對抗任何卑劣及邪惡而維
持。如此一來,我們將對佛陀這一段深刻的開示有嶄新
且實際的了解:
此一具感受和思想的六尺之軀,為世界、世界的起源、
世界的終點以及通往世界終點的道路。(AN 4:45《增支部》第 20 冊, 頁
86)
三、斷盡業緣的藥方
佛陀所說的世界是身心的組合。因為唯有經由身體與
心靈感官的活動才能體驗及瞭解世界。人所感受到的
色、聲、香、味、觸覺與各種心智的運作,意識和無意
識的,這就是人所生活的世界。這個世界根源於各種身
心的蘊合過程,而產生執取身心六塵的業行。
「阿難!假使沒有欲界的異熟業,那麼會有任何的欲有
嗎?」
「世尊,當然不會。」(AN 3:76,《增支部》第 19冊 頁318)
因此,人從業胎(kamma-yoni)而生,業是世界的真
正創造者,也是作為經驗世界的人的創造者。透過身、
口、意的業行,人不斷地製造和再製造這個世界以及後
來的世界。甚至善行,只要仍在執取、欺騙、無明的影
響下,它就有助於這苦難世界的創造與維持。生命的輪
迴就像被主要有貪、瞋、癡三不善根的業長期踩動的踏
車。要達到「世界的終止」,不能一直踩在踏輪上,這
只會製造出進步的假像,唯有停止這徒勞的努力才能到
達終點。
只有「透過貪、瞋、癡的消滅,才能斷盡業的因緣」
(AN 10:174,《增支部》第 25 冊 頁 186),
而且這只出現在產生苦和苦集的
身與心蘊合處。第三聖諦帶來走出徒勞和苦難的希望訊
息。儘管知道有解脫的可能性,如果我們仍堅持要踩在
生命的踏輪上行走,這是因為執取「我」、「我的」與
「自我」的觀念,那根深柢固且難以破除的習氣。但,
尚有第四聖諦八正道的希望訊息,這是可治癒耽溺的藥
方,能夠帶領我們逐漸達到究竟苦難的止息。所有療法
所需的也都只能在我們的身和心發現。
治療應當從正確了解業的本質以及由我們在這世間的
狀況開始。這份了解提供我們在生命裡普及善業的有力
動機,並且隨著看清人類的情況而更加深刻;這認知也
將鼓舞激勵破除一連串業力的束縛。它將努力地推動人
們向前,將人的行為和結果都導向最重要的行為目標
──自己和眾生的究竟解脫。
作者: wendycandy (溫蒂糖小姐)   2014-08-07 06:07:00
隨喜讚嘆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08-07 16:02:00
隨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