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俱舍論〈分別業品第四〉:增長業的因緣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8-12 20:38:33
《俱舍論》〈分別業品第四〉
【(122) 父母病法師 最後身菩薩 設非證聖者 施果亦無量
(123) 後起田根本 加行思意樂 由此下上故 業成下上品
(124) 由審思圓滿 無惡作對治 有伴異熟故 此業名增長
(125) 制多捨類福 如慈等無受 惡田有愛果 種果無倒故】
造業有四種情況:
一、無造業有增長。二、有造業無增長。三、有造業有增長。四、無造業無增長。
《菩提道次第廣論》:
「定不定受業者。如(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云:“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
長業。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作與增長所有差別者,即前論云:
“云何作業?謂若思業,或思惟已身語所起。”又云:“增長業者,除十種業,謂一、
夢所作,二、無知所作,三、無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數所作,五、狂亂所作,六、失
念所作,七、非樂欲所作,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害,十、對治所損。除此十種業
,所餘諸業。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亦說四句:
一、作殺生而非增長,謂無識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作,自無樂欲他逼令作,若有
暫作,續即發起猛利追悔及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令彼薄弱,未與異熟,便起
世間所有離欲,損彼種子及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二、增長而非作者,為害生故
,於長夜中,數隨尋伺,然未殺生。三、作而增長者,謂除前二句一切殺生。四、非作
非增長者,謂除前三。從不與取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於意三中,無第二句。
於初句中,亦無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124) 由審思圓滿,無惡作對治,有伴異熟故,此業名增長」
【增長業】有六個因緣條件:
1.審思 -動機。
2.圓滿 -(透過身語)業的完成。
3.無惡作-沒有悔意。(造惡業有悔意為善,造善業有悔意為惡。隨後悔的力量影響業
的強弱)。
4.無對治-沒有作對治。(最好的對治為觀修空性,初學者可由四力懺悔,四力懺悔通
三士道。如何對惡業起追悔,最好的方式是思惟異熟果報,一旦我們的惡不
善業成熟,將會投生惡不善趣難以出離)。
5.助伴 -造業的支分具足。
6.異熟 -確定會感異熟果。
「(125) 如慈等無受」:
比如修習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對方沒接受到,但修行者自己得善業善果。
#04/13《俱舍論》上課筆記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08-13 01:27: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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