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律海十門》(35) 具足十一條因緣依據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8-24 21:22:55
《律海十門講記》 (35)
智敏上師
「高潔大行因相門」下面是「別解脫戒略相門」,這個次第主要是根據《律海心要》
。而前面我們講的具足律儀的十一條因緣,是根據《瑜伽師地論》來的,都是有依據的,
不是海公上師自己亂編。這十一條在《瑜伽師地論》的《菩薩戒品》(宗喀巴《菩提正道
菩薩戒論》即是依於《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虛空藏菩薩經》等經論)裡全部都
有,這些文都有。
《瑜伽師地論》卷四○:
「云何菩薩住律儀戒、住攝善法戒、住饒益有情戒,善護律儀戒、善修攝善法戒、善
行一切種饒益有情戒?謂諸菩薩,住別解脫律儀戒時,捨轉輪王而出家已,不顧王位,如
棄草穢。如有貧庶為活命故,棄下劣欲而出家已,不顧劣欲,不如菩薩清淨意樂捨輪王位
而出家已,不顧一切人中最勝轉輪王位。
又諸菩薩住律儀戒,于未來世天魔王宮所有妙欲,不生喜樂,亦不願求彼諸妙欲,修
行梵行。于彼妙欲,尚如實觀,猶如趣入廣大種種恐畏稠林,況餘諸欲。
又諸菩薩既出家已,于現在世,尊貴有情種種上妙利養恭敬,正慧審觀,尚如變吐,
曾不味著,何況于餘卑賤有情所有下劣利養恭敬。
又諸菩薩常樂遠離,若獨靜處,若在眾中,于一切時,心專遠離,寂靜而住。不唯於
是尸羅律儀而生喜足,依戒住戒,勤修無量菩薩等持,為欲引發證得自在。
又諸菩薩雖處雜眾,而不樂為乃至少分不正言論;居遠離處,不起少分諸惡尋思。或
時失念,暫爾現行,尋便發起猛利悔愧,深見其過,數數悔愧。深見過故,雖復暫起不正
言論諸惡尋思,而能速疾安住正念,于彼獲得無復作心。由此因緣,則能拘檢;習拘檢故
,漸能如昔。于彼現行,深生喜樂。於今安住,彼不現行。喜樂亦爾。又能違逆令不現起

又諸菩薩于諸菩薩一切學處,及聞已入大地菩薩廣大無量不可思議長時最極難行學處
,心無驚懼,亦不怯劣。唯作是念:彼既是人,漸次修學,于諸菩薩一切學處廣大無量不
可思議淨身語等諸律儀戒,成就圓滿;我亦是人,漸次修學,決定無疑,當得如彼淨身語
等諸律儀戒成就圓滿。
又諸菩薩住律儀戒,常察己過,不伺他非,普于一切兇暴犯戒諸有情所,無損害心,
無瞋恚心。菩薩于彼,由懷上品法大悲故,現前發起深憐愍心、欲饒益心。
又諸菩薩住律儀戒,雖復遭他手足塊石刀杖等觸之所加害,于彼尚無少恚恨心,況當
于彼欲出惡言、欲行加害,況復發言,毀辱訶責,以少苦觸作不饒益。
又諸菩薩住律儀戒,具足成就五支所攝不放逸行。一前際俱行不放逸行,二後際俱行
不放逸行,三中際俱行不放逸行,四先時所作不放逸行,五俱時隨行不放逸行。謂諸菩薩
于菩薩學正修學時,若于過去已所違犯,如法悔除,是名菩薩前際俱行不放逸行;若于未
來當所違犯,如法悔除,是名菩薩後際俱行不放逸行;若于現在正所違犯,如法悔除,是
名菩薩中際俱行不放逸行;若諸菩薩先于後時,當所違犯,發起猛利自誓欲樂,謂我定當
如如所應行,如如所應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令無所犯,是名菩薩先時所作不放
逸行;若諸菩薩,即以如是先時所作不放逸行為所依止,如如行所應行,如如所應住,如
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不起毀犯,是名菩薩俱時隨行不放逸行。
又諸菩薩住律儀戒,覆藏自善,發露己惡,少欲喜足,堪忍眾苦,性無憂戚,不掉不
躁,威儀寂靜,離矯詐等一切能起邪命之法。
菩薩成就如是十支,名住律儀戒善護律儀戒。謂不顧戀過去諸欲,又不希求未來諸欲
,又不耽著現在諸欲,又樂遠離不生喜足,又能掃滌不正言論諸惡尋思,又能于己不自輕
蔑,又性柔和,又能堪忍,又不放逸,又能具足軌則淨命。」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08-24 23:25: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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