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轉法輪開示「基」的理論之後,二轉法輪是屬於「道」的理論。「道」的理論要經
由如理、無顛倒的趣入,而在觀修的實踐方面,作到正確如理的取捨進退。
二轉法輪:「汝等比丘,此苦聖諦是所了法,如是應知……」
「苦聖諦」是「應知」的,表示苦諦的內涵一定要好好的思惟,完全徹底的知道了解。
對於「苦諦」的內容,不僅是要由「聞慧」產生了解,還要經由「思惟分析」,還要
經由「再三的觀修」,在深刻了解之後才會產生了知覺悟。
透過這樣的過程之後,對於苦諦如理如實的情形,要能夠有切身體驗的強烈覺受。覺
受和感受不同,覺受是由如理如實的思惟分析佛法的法理,透過思所成慧生起深刻定解的
覺受,與智慧相應,並非是由情感感覺上感性主導的感受。要對苦諦的內涵意義,有如此
深入的了解,能夠完全趣入了解,這樣才是完全徹底的了知。
透過於所聞法,如理作意思惟,好好思惟分析觀察,再三觀修,產生深刻的定解,在
這種親身體驗由思所成慧的分析思惟觀察,由思所成慧產生深刻定解的覺受之後,內心才
可能會產生改善的轉變。這樣之後,再實修四聖諦的內涵,才可能發揮出效果。
若是對於應知的苦諦沒有作好,沒有深入的了知,那麼後面四聖諦的實修,也是無法
產生轉變內心的效果。
在正式宣說四聖諦之前,首先個別的開示苦聖諦,經文:「汝等比丘,此苦聖諦,於
所聞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明、覺。」首先只有苦聖諦這一項,對此要生出切身的
覺受,「能生眼、智、明、覺」。之後,佛陀才正式開示另外三個聖諦:「此苦集(集諦
)、苦滅(滅諦)、順苦滅道(道諦)聖諦之法」。這是四聖諦。
對於苦聖諦,要先觀修產生出切身的「眼、智、明、覺」之後,再好好的學習四聖諦
的法。假若對苦聖諦無法產生出切身的明覺,那麼學四聖諦的法,也是無法產生效果的。
因此之故,開示了苦聖諦之後,接著:「汝等比丘,此苦集、苦滅、順苦滅道聖諦之
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明、覺。」
若是對於「苦諦」沒有如理如實的思惟分析觀察,切身徹底的了解,那麼對於苦的來
源「集諦」的部份,我們也是不知道的;而且對於痛苦的完全滅除是什麼(滅諦),我們
也是完全不知道的;而且對於消滅痛苦的方法(道諦),我們也是完全不知道。
若能將這些問題深入分析思惟,我們內心的聰明智慧就會增長增廣,因此能生出「眼
睛(眼)、智慧(智)、明白(明)、覺悟(覺)」。
當時佛陀開示四聖諦教法的時候,所針對的是利根的弟子們。因為是針對利根的弟子
,所以就沒有再作解釋說明。「汝等比丘,此苦聖諦,於所聞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
、明、覺。」說完了就沒有再作解釋。
但是到了以後,後代弟子的根器逐漸衰損,無法僅是這樣的開示就直接了知苦聖諦,
因此有必要再作解釋說明,根據此作詳細深入的演繹解釋。
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之中,對於苦諦的開示非常的多,而且這些開示都是有其根據
的。譬如是根據阿奢黎無著所寫的《集攝論》和《聲聞地》,還有世親菩薩所寫的許多書
,也都是根據這些內容而來的。
假設沒有這些說明,根器衰損的後代弟子們是無法思惟的,只有一句「此是苦聖諦」
,弟子就是再三思惟,也無法產生出「眼智明覺」。
後代的弟子們必須要學習如《菩提道次第廣論》的方式,先將苦諦細分為很多的項目
,然後再一項一項的深入思惟,這樣深刻思惟後才能產生出「眼、智、明、覺」。因此有
必要先對論典作廣泛的聽聞,再針對其中的法類項目,作詳細而深入的思惟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