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再談隨佛禪法之謬誤與空洞

作者: yctsai (應照虛空無所攀緣)   2016-05-05 18:04:39
※ 引述《yogi (Yogi)》之銘言:
(前面恕刪,不跟你扯了,禪法這個比較有意義)
: 是啊,經典中寫得那麼明白了,但你叫一個完全沒有定力基礎的人觀眼識,他就是觀不到
: 。如果沒有分別觀的基礎,先清楚辯別名法色法,那麼要如何觀照到觸、識、受、貪愛?
眼睛功能正常的人,眼與色為緣,自然有眼識,無須任何禪定或讀論的基礎,
只要願意靜下來專注觀察,即可操作,馬上可以體驗,
佛陀常教人觀 "眼、色 為緣,眼識生",教人 觀察 眼觸 的集法,
眼識 沒辦法單獨觀,佛陀是教人觀察 眼識緣起 的 整個過程。
"眼、色 為緣,眼識生" 懂的人就知道這句話,就是佛陀教的禪觀操作。
: 如果無法如實觀照體驗到,那麼經文講的終究不會是親身體驗,只是文字知識。這正是
: 為什麼業處傳承如此重要。因為絕大多數的人,在開始禪修的階段都只能掌握到色法,而
: 無法掌握到名法。有經驗的禪師會看他的狀況給出正確的指導以平衡精進根與定根,當色
: 法的性質都有能力觀照清楚時,自然開始有能力觀照到名法,然後從最明顯的煩惱蓋苦樂
: 受等等開始,接下來識、貪愛等等微細的名法一個接一個被掌握。
知道如何操作,能親身體驗佛陀常講 "眼、色 為緣,眼識生",原來真的可以禪觀,
這正是你念茲在茲的業處,關鍵就在該怎樣操作? 那個被你罵最兇的隨佛長老,剛好知道
,有興趣想知道,你得去找隨佛長老或僧團學。常常操作,就會越觀察越精細,
跟經文越來越相應。
: 並不是經文中說的都可以在沒有基礎沒有次第下都一下就觀察到。這是沒有禪修經驗的人
: 才會有的錯誤認知。
: 貪愛是很細的煩惱。如果你的禪修基礎根本無法達到能捕捉到貪愛,那麼根本是對貪愛沒
: 輒的。
當然不是按照經文操作下去,馬上就都全部會了,但方法對了,省事多了!
: 隆波田:譬如我們處在黑暗中,想要光明時,不知道的人用手去摸燈泡、轉燈泡,燈會亮
: 嗎?
: 聽眾: 不會。
: 隆波田:那麼,知道的人用手去按開關,燈會亮嗎?
: 聽眾: 會亮。
: 隆波田:貪瞋癡也是如此,不要想對治的方法,只要有覺性,注意自心,念頭生起時,知
: 道、看見,光明就會出現在心中,不住於黑暗了。這與持戒或禁食無關。持戒、
: 禁食是好,但還只是修行的外表。如果能自己知道或有智者指點,體會到修行的
: 要點就能受用,不論做什麼都應用得到。
: 這些開示內容說明了心的覺察力需要被訓練才有可能如經典所述那樣降伏貪愛。
隆坡田尊者 說的沒錯,保持覺性,如實觀察,
隨佛長老也是推薦,住於初禪 (有覺有觀、內寂言語),如實觀察,
: 8月10日是禪修的第三天,早上五點,隆波田作手部動作時,體會到了「名色」,並知道
: 功德與過失之後,生起了一種智慧,卻將覺性推到外邊,並未覺知身體。到了黃昏,隆
: 波田晚上洗過澡後,在兩棵樹之間來回經行。走了一會兒後,「念頭」第一次生起,並
: 沒有覺知它;念頭第二次生起時,隆波田覺知到了它;第三次的時候,他已經能夠看見
: 、知道、明瞭念頭。此後每當念頭生起,就放下它,一次又一次,隆波田在來回經行一
: 陣子後,生起了真正的內觀智慧而有第一次的大證悟,如實看清了事物(Vatthu)、真
: 實存在(Paramatta)和變易(akan)。
: 到了晚上,隆波田繼續看念頭,又有第二次的大證悟,他看見、知道、明瞭了貪、瞋、癡
: ,因而「受、想、行、識」不再是苦,他忽然領悟了這條聖道,感覺到體重似乎消失了百
看隆坡田尊者的故事,重點在於念頭,貓抓老鼠
觀察 念頭升起 即是 觀察意觸 緣起的過程,
隆波田尊者,他其實正在執行因緣觀,但他不知道這原來是因緣觀的操作。
尊者是 觀察 "意 法 為緣,意識生",隆坡田尊者有他的的操作方式,
起初是手部動作,但實際專注在不斷觀察 意觸 緣起 之過程,
最後他見法了,透過觀察意觸的因緣,如實知,五蘊如何集、如何滅。
學隆坡田的禪法,也不用具備阿毗達摩或高深禪定的基礎,重點在 觀察 意觸緣起 。
: 1957年8月11日是禪修的第四天,早上隆波田經行時,有第三次的大證悟,不久就體證到
: 「生盡」,此後內心不再有苦和煩惱了。
見法之後(已得明),利根的人,很快就會捨貪,修行者自已都會知道。
: 隆波田的經驗清楚地說明,首先他先清楚洞見名法與色法的特相與生滅相,然後才洞見
: 煩惱,最後才是道智果智。這就叫作經驗。這是讀著經典說就觀眼識、眼識所識色依生
: 愛喜的人無法知道的次第體驗。
沒學過阿毗達摩,直接如實地觀察念頭,一樣會觀察到實相,達到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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