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 止觀:奢摩他–住所緣如何修–正明所緣(16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05-04 16:57:35
: 蘊謂色等五蘊。蘊善巧者,謂能了知除蘊更無我及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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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義──
「善巧所緣」的第一種所緣,熟悉善巧於五蘊——色等五蘊,除蘊更無我及我所。補
特伽羅於五蘊隨一而安立,補特伽羅包括佛、菩薩、阿羅漢、六道凡夫等。五蘊為色受想
行識,行者了知除了蘊之外,沒有實有的我或我所,了知並沒有與蘊不相屬的我及我所。
我與我所都與蘊有關係,若將五蘊拿掉,就沒有我了。我跟我所是於蘊上施設安立,
所以沒有與蘊不繫屬的我跟我所。善巧蘊的所緣有何特色呢?它針對我及我所的意義不明
了的行者,因為修習了之後便能明白:我與我所皆依蘊假立而有。以此施設義為所緣境而
修止,不但可得止,同時會了知粗分無我之義,因為原來我跟我所都依蘊假立而有。
1.蘊善巧是指,能了知通達除了五蘊之外,並沒有我及我所,這種了解就是通達了它的
意義。五蘊與我的關係,可從兩方面思惟,即我與我所。不屬於五蘊的範圍,離開五
蘊,還有一個我及我所,這是顛倒的妄想分別,這樣的我與我所是不存在的。
2.要分析我與五蘊的關係,這個分析可以從無我跟無我所兩方面來思惟。首先是不屬於
五蘊,離開五蘊,根本不必靠五蘊,自己就能單獨存在、獨立存在,那樣的我根本就
沒有,這方面的思惟是思惟無我。另外,把五蘊當作獨立的我的受用物,能受用者是
我,所受用事物是五蘊,認為我獨立存在於五蘊之外,五蘊是我的受用物,這種情形
是沒有的,五蘊不是獨立存在的我的受用之物,這方面的思惟就是思惟無我所。
3.皈依三寶的內道佛教徒,遮除我不依蘊安立(我與蘊是異)之下的「常、一、自在的
補特伽羅我執」,以此為基礎,再去遮除更細分的無明我執顛倒見,更細分的補特伽
羅我執,例如「五蘊獨立實質有的補特伽羅我執」。「五蘊獨立實質有的補特伽羅我
執」執取「色是我」(受想行識類推,屬於我見的我執)、「我有諸色」、「色屬於
我」、「我在色中」(受想行識類推,屬於我所見的我執)等二十種薩迦耶見。
4.無明凡夫眾生內心的無明我執(顛倒的妄想分別)有許多層次,因此能夠對治無明我
執的無我慧,也有許多層次。認為有與蘊不相屬的我與我所,內心執取這樣的對境,
是最粗分的無明我執顛倒見。認為離開五蘊之外有獨立存在的我,稱為「常、一、自
在的補特伽羅我執」,這是無明我執中,最粗分的補特伽羅我執所執取的對境,此情
形下執取的我與我所是不存在的。認為我不依蘊安立(我與蘊是異)的情況下,蘊外
有自己獨立存在的我,這是外道的主張,只有入了外道,熏習外道的教義,才會認為
存在蘊外的離蘊我,這是無我慧所要遮除的顛倒見中,最粗分層次的無明我執顛倒見。
如理思惟分析觀察抉擇之後,以善巧於蘊的施設義為所緣,安住於此義總可得止,並
通達粗分的無我慧——「補特伽羅常、一、自在空」=空掉「常、一、自在的離蘊我(最
粗品的分別遍計我執)」。無明我執的顛倒妄想執取,包含分別遍計我執的執取,與俱生
我執的執取,而在分別遍計我執的粗細層次中,執取「常、一、自在的補特伽羅我執」(
執取我不依蘊安立),此情形下執取的我與我所,是分別遍計我執中最粗品的遍計我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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