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佛說三轉法輪經》四聖諦三轉十二行 (28)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07-16 10:01:42
心認識對境(所知、有、所量、成事、境、法、存在),可從不同分類角度趨入:
一、常法與無常法;二、一與異;三、自相與共相;四、勝義諦與世俗諦;五、顯現
法(現前法)與隱蔽法;六、成立法與遮遣法;七、過去現在未來三世。
其中,法的分類有現前法、隱蔽法,隱蔽法又分略隱蔽法與極隱蔽法。現前法可以根
現前知證知,隱蔽法的瞭解需要透過共稱比量、事勢比量、信仰比量。
四聖諦、空性、前後世等屬於略隱蔽法,可以勢事比量的思惟觀察證知;異熟果報屬
於極隱蔽法,必須靠信仰比量,正確的信仰比量需依於三察清淨正因。
《雜阿含經》世尊告諸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苦聖諦有疑者,則於佛有疑,於
法、僧有疑;若於集、滅、道疑者,則於佛有疑,於法、僧有疑。若於苦聖諦無疑者,則
於佛無疑,於法、僧無疑;於集、滅、道聖諦無疑者,則於佛無疑,於法、僧無疑。」
對於佛法產生正確的信心,主要來自對於四聖諦的認識了解。四聖諦的隱蔽分可透過
勢事比量觀察,而佛陀開示極隱蔽分的教言——「布施得受用、持戒得善趣」,宣說此教
言者,與傳下四聖諦的教言者是同一人——釋迦牟尼佛。由於四聖諦的教言無誤,依此可
對極隱蔽分的教言產生信心的信仰比量。
對於開示見現前分,於現前量有無損害;對於開示微隱蔽分,於事勢比度是否有損;
對於開示極隱蔽分,於前後的承許有無相違、於自詞直接和間接有無相違,以三察清淨正
因的信許比度仔細檢驗、獲得定解。
隱蔽分的勢事比量依於根現量為基礎,極隱蔽分的信仰比量依於根現量與勢事比量為
基礎。對於經典的「現、比、教、喻」四量,以三察清淨正因檢驗,需要透過廣大的聞思。
勢事比量與共稱比量,比較普遍,信仰比量,則不是那麼容易。為什麼?因為信仰比
量,必須要有強烈的信仰才能產生推理的作用。例如,什麼樣才叫對世尊有強烈堅定的信
仰?就是必須清楚了解世尊開示的「四聖諦」之後,對世尊堅定的信仰才會產生。不了解
四聖諦,只是口頭上說有信仰,或於世尊像前禮拜、供香、點燈…,是談不上信仰比量。
「增上生與究竟決定勝」,次序上,必須先得到增上生,而後才會有決定勝。然而,
就理解上來說,則先了解決定勝,後了解增上生。
為什麼呢?因為,無論來世投生人道或天道或三惡道,都必須種下相對的因,才會有
相對的投生。例如種下投生天道的因,來生即能投生天道,這就是增上生道的法。
增上生道的法,屬極隱蔽法,它是世尊講的,因為我們相信世尊,所以就「相信」了
此極隱蔽法,只不過我們無法真正去推這個道理,無法以勢事比量去推理,只能藉由對世
尊的相信而相信此極隱蔽法。可以說,對世尊的信仰極強的緣故,才能夠相信世尊所開示
的極隱蔽法,才會有信仰比量。如果對世尊的信心很淺薄,信仰比量的推理上,不會有力
量。
要堅定對世尊強烈的信仰,就必須先了解世尊所開示的四聖諦才行。世尊開示四聖諦
,目的是為了讓眾生明白離苦得樂的追求上應如何取捨。透徹理解了世尊開示的四聖諦,
對於世尊堅定的信心,才能油然而生。對世尊堅定的信仰生起之後,相信世尊所開示的極
隱蔽法是真實的,就以此信仰的力量進行推理。前面的信心要強,後面的推理才推得起來
。因此,必須學習增上的法,才會理解其中的道理。
有些人認為,只想修下士道者,不必碰中士道與上士道的法,直接修下士道即可。這
是錯的,要修下士道者,必須用中士道的法,這樣,下士道才能修得起來。剛剛說過,下
士道的法,即增上生道的法;而增上生道的法要能修得起來,必須深入理解決定勝的法。
對決定勝(解脫果位的內涵)理解的愈深入、愈透徹,對世尊的信仰會很堅定,從那裡,
即可推理出增上生道的法或下士道的法。
再者,若能了解中士道的四聖諦(決定勝的法),對於真要修下士道者,一定能產生
極大的助益。如果能再加上上士道的法,幫助更大。總而言之,中士與上士道的法,能幫
助下士道的修行,能讓他真的修得起來。
因此,信仰比量一般人很難生得起來,它是在堅定信仰的前提下,才能進行推理的一
種比量。信仰比量的例子,「謂如以經過三種觀察訂正之教典為因。瞭解施致財富、守法
安樂教典所顯示之意義是非欺誑之比量。」
把「經過三種觀察訂正之教典為因」當理由,肯定世尊說「施致財富、守法安樂」是
真實的,也就是依世尊開示的教法且透過三種觀察為理由,此信仰之推理,即是信仰比量
。即使是世尊開示的教法,仍須透過三種觀察才能確認是否正確。
例如,世尊有時說補特伽羅有我,有時卻說補特伽羅無我,一下說一切法有自性,一
下又說一切法無自性,因此,雖然我們對世尊有堅定的信仰,但光用「世尊說的」這個理
由,並不能成立它就是正確的,還必須透過三種觀察檢視才行。
第一,世尊所開示的現前法,不能與現量相違;第二,世尊所開示的隱蔽法,不能與
勢事比量相違;第三,世尊開示的極隱蔽法,不與世尊開示的其他經典相違。如果透過這
三種觀察確定無違,而且又是世尊所說的,那我們就能相信這個道理。
現前法、隱蔽法、極隱蔽法,為的正是解釋這三種觀察。面對世尊開示的各種法,必
須檢視現前法是否與現量相違?隱蔽法是否與勢事比量相違?極隱蔽法是否與其他佛經相
違?要這樣觀察。
講到極隱蔽法,一定是現前法、隱蔽法、極隱蔽法三者關連在一起。因為極隱蔽法要
靠隱蔽法,而隱蔽法則靠現前法。現前法,能慢慢推到隱蔽法,隱蔽法,也能慢慢推到極
隱蔽法。所以一講到極隱蔽法,這三個法一定混雜在一起。然而說三者混雜在一起,並不
代表這裡面一定有現前法、隱蔽法。而是若是極隱蔽法,這三種法一定是關連在一起。「
三種觀察」(三察清淨正因),意思即在此。
否則不明白為何要以三察清淨正因的三種觀察?不必考慮第一、二種的現前法的現量
,與隱蔽法的勢事比量,光講第三種信仰比量就好了嗎?這不對。因為,極隱蔽法,必須
靠隱蔽法,而隱蔽法,必須靠現前法。從現前推到隱蔽法,再由隱蔽法推到極隱蔽法,比
量的證成愈推愈廣愈遠,到最後,完全是自己實際上可以經驗或領受到的東西,像是一種
common sense。
比量的證成,必須依靠「正確的因」,正確的因,有三項定義條件,即「宗法、後遍
、遣遍」。有境的量,分為現量和比量,比量有三,現量有四;有境的量(現量和比量)
所認識的對境,若以對境的法的分類,可分為現前法、隱蔽法、極隱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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