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義]摘錄唯識宗08《佛教四部宗義.見解明釋集》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10-16 19:09:13
摘錄唯識宗08__倉忠仁波切《佛教四部宗義.見解明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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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境的主張
有境分有三:士夫(補特伽羅)、覺知、聲。
「補特伽羅」是:依自身五蘊隨一而假立的士夫。或說為:具有覺受者。
「眾生」是:具有覺受且未斷所知障者。「眾生」與「有情」是同義(同義是指二者
事例範圍大小一樣,符合八周遍門)。
(註:佛法對於有情眾生的定義是,基於五蘊隨一安立具有心識的補特伽羅。基於五
蘊隨一安立具有心識的補特伽羅,有誰呢?補特伽羅包括:佛、菩薩、阿羅漢、六道眾生
。有情則不包括佛,有情眾生包括佛以下的一切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是總,有情是別。)
是補特伽羅,必定是具有認知,若是非具有認知,必定是非補特伽羅。也就是,是「
補特伽羅」周遍是「具有認知」,是「非具有認知」周遍是「非補特伽羅」。
「隨教行唯識宗」主張有五種根識、第六識及阿賴耶識、染污識。「隨理行唯識宗」
不主張有除六識之外的其他識。
唯識宗分為二:1.隨教行唯識宗、2.隨理行唯識宗。前者(1.)是唯識宗之鈍根者,又
再分有:鈍根隨教行唯識宗、利根隨教行唯識宗。後者(2.)是唯識宗之利根者,又再分有
:鈍根隨理行唯識宗、利根隨理行唯識宗。此中鈍根、利根的差別僅是以相互觀待而安立。
有境之「覺知」的部分,隨教行唯識宗、隨理行唯識宗各自主張是不同:
(1)「隨教行唯識宗」主張有八識:前五根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以及第六識、染污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註:五蘊中的識蘊,隨教行唯識宗主張,識蘊包含有八個識心王:眼識心王乃至阿
賴耶識心王等八個識心王,八個識心王為五蘊中的識蘊所攝。)
(2)「隨理行唯識宗」主張有六識:前五根識,以及第六識。
(註:五蘊中的識蘊,隨教行唯識宗主張識蘊包含八個識心王,隨理行唯識宗主張識
蘊包含六個識心王。六識心王,是說眼識心王乃至意識心王等六個識心王,不是在說第六
意識;同樣的,八識心王,是說眼識心王乃至阿賴耶識心王等八個識心王,不是在說第八
識;不論是六個識心王,或八個識心王,都為識蘊所攝。)
以唯識宗而言,不承許有除第六識以外的其他識之唯識宗,就是「隨理行唯識宗」;
承許有除第六識以外的末那識、阿賴耶識之唯識宗,就是「隨教行唯識宗」。
四部宗義共同承許有前五根識、第六識,但唯有「隨教行唯識宗」更承許有第七末那
識、第八阿賴耶識,其他宗派並不承許。又,於前已說明「末那識」與「阿賴耶識」各自
的內涵,請自行參閱。
進一步觀察:「隨理行唯識宗」承許有「執補特伽羅獨立之實質有的心王」,故應理
承許有「染污識」?「隨理行唯識宗」承許有「執補特伽羅獨立之實質有的心王」,也就
是承許有「補特伽羅我執」,「補特伽羅我執」包含有心王與心所,那麼,為何不承許此
中的心王是「染污識」?其是心王、是我執、是煩惱障,為何不是「染污識」?
因為,「隨教行唯識宗」所承許的染污識,其性相的內涵是:緣阿賴耶識而執彼是獨
立實質有的心王。也就是,以「阿賴耶識」為所緣緣而執取「阿賴耶識」為「獨立之實質
有」,如此的心王就是「染污識」。雖然隨理行唯識宗是承許有「補特伽羅獨立之實質有
的心王」,但是,此心王不是染污識,因為其所緣緣不是阿賴耶識。
以隨理行唯識宗的主張而言,「我執的心王」是第六識,又如以「見」的角度而言,
「通達空性的心王」與「通達補特伽羅無我的心王」是見、是第六識,又如菩提心是心王
、是第六識。總之,以主張有六識的宗派而言,除六識以外的其他識,是無有的。
安立成為業果所依之「補特伽羅的事例」:承許阿賴耶識者,主張是「阿賴耶識」;
不承許阿賴耶識者,主張是「第六意識」,並且主張由意識上的習氣之醒覺力,境──色
法等才於覺知中醒覺。
中觀自續派以下主張「諸法自性存在」,因為是自性存在的緣故,所以,觀察彼法必
定能尋得「所得義」,若是觀察而無能尋得「所得義」,彼必定是不存在。
再者,中觀自續派以下主張,凡是假有法必定是依於實有法上安立而有,也就是,「
假有法」是依於實有法上假立為有。所以,(中觀自續派以下,包括自續、唯識、經部、
毘婆沙皆主張)假若施設處不是實有法,則無能於其上安立假有法,因為,假有法必定是
依於實有法安立為有。
如是,補特伽羅是假有法,但是,以正理觀察尋找「補特伽羅」存在於哪裡?包含中
觀自續派以下(中觀自續派以下,包括自續、唯識、經部、毘婆沙皆主張),尋得實有的
補特伽羅「第六識」或「阿賴耶識」,也就是,尋得實有的補特伽羅施設處。如是,「補
特伽羅」是假有法,「第六識」或「阿賴耶識」是補特伽羅的施設處,其是實有法。
如上所說,包含中觀自續派以下主張(中觀自續派以下,包括自續、唯識、經部、毘
婆沙皆主張),「補特伽羅」是假有法,「補特伽羅的事例」是實有法,「補特伽羅的事
例」是業果所依,也就是,必須尋得堅固之業果所依的心類,此心類是實有法,故是堅固
的所依,但是,每一下部宗派所承許的「補特伽羅的事例」則是不同。
唯識宗主張,何者是業果所依之「補特伽羅的事例」?(1)承許有八識的「隨教行
唯識宗」主張,業果所依之補特伽羅的事例是「阿賴耶識」,由阿賴耶識的習氣之醒覺力
,境之色法等於覺知中顯現。(2)承許有六識的「隨理行唯識宗」主張,業果所依之補
特伽羅的事例是「第六識」,由第六識的習氣之醒覺力,境之色等法於覺知中顯現。所以
,尋找某補特伽羅,如尋找阿羅漢補特伽羅,阿羅漢補特伽羅相續中的「阿賴耶識」(或
第六識),就是阿羅漢的事例。又例如尋找彼人,彼人相續中的阿賴耶識(或第六識),
就是彼人的事例。
又,此二宗派皆是主張:由習氣醒覺力的緣故,於覺知中顯現境之色法等。此如前闡
釋:由先前的同類認知所留下的習氣之醒覺力,而於覺知中顯現色等諸法,並且有由「同
類習氣」、「言詮習氣」、「我見習氣」的顯現之理。再者,為何「阿賴耶識」是堅固的
業果所依?因為,阿賴耶識的體性是「無覆無記」,故能含藏一切法的各類習氣種子。此
如前文中闡釋: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的堅固主體心類。此等說明內容,請自行再次參閱。
為何前五根識不是業果所依之「補特伽羅的事例」?因為,前五根識有現前與不現前
的差別,所以不堪為補特伽羅的事例。
例如,眼根受損而不生眼識,耳根受損而不生耳識。或如,睡眠、重度昏迷時不現前
「前五根識」。又如,欲界補特伽羅入空性定的相續中不現前「前五根識」,如入「見道
無間道」與「見道無間道」,其相續中的前五根識不作用。
再者,如無色界補特伽羅的相續中不現前「前五根識」。又如,色界二禪靜慮以上補
特伽羅的相續中有前五根識,但不是色界二禪自地所攝的前五根識,就是說,色界二禪靜
慮以上補特伽羅的相續中無有自地所攝的前五根識。此理類似,欲界補特伽羅入初禪定相
續中的前五根識,是有的,其是色界初禪自地所攝的前五根識,並不是欲界地所攝的前五
根識,因為初禪定是色界地,不是欲界地。
如上所說,此等當下是有「補特伽羅」,但是,尋找補特伽羅的事例無能尋得「前五
根識」,僅能尋得「阿賴耶識」或「第六識」,所以彼是補特伽羅的事例。如是,因為,
有「補特伽羅」不一定有「前五根識」,故「前五根識」不堪為「補特伽羅的事例」。
不論輪迴者、非輪迴者,其相續中的任何領受皆是由阿賴耶識(或第六識)的習氣之
醒覺力而有的,苦受是非福業的果報,樂受是善業的果報。此中,由誰領受?由「補特伽
羅」領受。那麼,補特伽羅的事例是什麼?如前已說。「阿賴耶識」或「第六識」是補特
伽羅的事例,其續流是無始以來乃至成佛,例如,人死亡後唯有「阿賴耶識」或「第六識
」相續到下一世。每一眾生相續中有無始以來所留下的業習氣,相續中的業習氣是無量且
堅固的。業分為善業、惡業、無記業,所有的業習氣皆是留於阿賴耶識(或第六識)上,
業習氣醒覺之時即領受果報。果報分有樂受、苦受、無記受,三種。所以,輪迴者相續中
的任何造作,皆是業習氣之醒覺力的顯現,如此而緣到,如此而有感受。若是善的習氣眾
多,即有眾多機會現前善法。為何我們很容易現前三毒及造惡?因為,無始以來,我們的
「阿賴耶識」(或第六識)中留存有眾多的惡習氣。
有認為:某人非常善良且持續作善事,但是,為何遭遇很多的困難障礙,不應該是如
此?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這是只見到現世的情形而已,以三世因果而言,必定是由過去世
所造業而感果。這一位補特伽羅是無始以來輪迴,輪迴中,有由現前貪瞋癡三毒而推動的
身語意行為,所以會有造惡,即使沒有身語的行為,但有很多錯誤的「意」行為,這也是
造業。
僅以這一世而言,從小到現今,於日日、月月、年年中造作惡業,我們能了解到於短
時間內是有造惡,那麼,推之無始輪迴以來,我們必定是造作眾多惡業。所以,能決定—
—過去所造惡業的果報會現前;但不能決定——過去所造的惡業,不於今世現前果報。
再者,從另一角度而言,精進於修行必能消除惡業,消除惡業之時會有其領受,所以
會遭遇到困難障礙,以修行的角度而言並不是壞事,應該感謝三寶、感謝上師、隨喜自己
所造善之勢力。因為精勤修行的緣故,在這一世先領受些許的苦果,未來世所領受的苦果
則更輕微,甚至不感受完全的業力果報。
量與非量知
主張覺知分為:「量」和「非量知」。「量」分為:「現量」和「比量」二種。主張
「現量」有四種,此與經部宗的主張相同。
有境之「認知」的部分,分為二:量、非量知。也就是,覺知分為「量」與「非量知
」二種。
為何此中安立為「非量知」,而不是「非量」?「量」與「非量」是相違,諸法含攝
於「量」與「非量」。非量的後面加上「知」字,「非量知」意謂其是認知。以覺知角度
而言,諸法不是含攝於「量」與「非量知」,如瓶不是「量」,也不是「非量知」。所以
,以區分覺知的角度而言應安立為「量」與「非量知」。
(註:「量」與「非量知」是心法,而瓶是色法,瓶不是心法;瓶是覺知的「所量」
,瓶不是「量」與「非量知」。)
「量」分為二種:現量、比量。
「現量」有四種:(1)自證現量、(2)根現量、(3)意現量、(4)瑜伽現量。此
與經部宗的主張是相同。
總相而言,「量」與「非量知」,「現量」與「比量」各自的性相內涵及分類,如前
闡釋經部宗所說,請自行參閱。不同的差別處,如下本文:
然而,雖如經部宗主張「自證現前」和「瑜伽現前」必定是無錯亂, 但不同的是,
(唯識宗主張)在「凡夫的相續中」,除了「自證」以外的其他認知皆是錯亂知,因為「
凡夫相續中」除了「自證」以外,其他的認知皆顯現「外境」的緣故。
唯識宗主張「自證現前」與「瑜伽現前」必定是無錯亂的認知,此與經部宗的主張是
相同;但是,與經部宗不同的是──唯識宗主張,「凡夫相續中」除了「自證」以外的認
知皆是錯亂知,理由是,因為顯現為「外境有」的緣故。
以現前而言,除了中觀應成派的其他宗派主張,凡夫相續中沒有「瑜伽現前」,所以
,「凡夫相續中」的現前,除了「自證現前」以外,「根現前」與「意現前」皆是有錯亂
的認知。如後本文中說:凡夫相續中有「無錯亂的意現前」。此如以自證而言,因為自證
是意現前的部分。
「瑜伽現前」是:依於不共增上緣止觀雙運所產生離分別且不錯亂之聖者相續的智。
「瑜伽現前」不為「法執無明習氣」所污染,故是無錯亂的認知,例如,通達法無我的瑜
伽現前、通達補特伽羅無我的瑜伽現前。
「自證現前」是:離分別且無錯亂之「具有執取相者」。因為「自證」是唯緣「有境
」的認知,所以不顯現「外境有」,並且不為「法我執無明習氣」所污染,故是無錯亂的
現前。
「自證」不被法我執無明習氣所污染,理由為何?可從二個角度觀察:
(一)從緣境(趨入對境)的角度而觀察。
以錯亂的認知而言,有兩個部份:(1)顯現色的部份才有被法我執無明習氣污染的
情形。因為被法我執無明習氣所污染,故顯現色為外境有。(2)顯現義共相。因為分別
知是依於所顯現的義共相而通達境,故是有錯亂的認知。
除此二種情形之外,就是入定根本智、自證,此二種認知不被法我執無明習氣污染,
且不顯現外境有。如前說,顯現色的部分、顯現義共相二者隨一,才有被法我執無明習氣
污染。但是,「自證」是唯緣覺知的認知,且是無二顯現(無“二顯”的顯現)的認知,
如論典中說,以「自證」認知而言,有境是覺知,所緣境也是覺知,如同水加水一般,如
是無二顯現(無“二顯”的顯現)。也就是說,「自證」緣覺知之時不是「能取所取是異
質」的顯現,不是依於顯現「義共相」而趨入對境,並且不緣除覺知以外的法,所以,「
自證」不為法我執無明習氣所污染。
舉出事例說明,如以「執眼知的分別知」而言,此分別知是緣到認知,但是,(1)
其是分別知,有顯現義共相,故是有錯亂的認知。(2)因為此分別知被「法我執無明習
氣」(我見習氣)污染,所以顯現「眼知為執眼知分別之耽著事自相成立」,故是有錯亂
的認知。
(二)從唯識宗建立自宗宗義之理而觀察。
唯識宗主張,諸法是依於量而成立(由量通達而成立),如瓶是存在的,瓶是由不共
的量「眼知」通達而成立,此不共的量是由「自證」來成立,「自證」則是自己證成自己
,故是自證。此中,雖然眼知是有錯亂的,但是,「自證」是堅固且無錯亂的認知。這是
唯識宗的根本見解,是以承許無錯亂的「自證」而建立自宗的宗義。
凡夫相續中的「意現前」有「錯亂」和「不錯亂」二種。不錯亂者,如:凡夫相續中
「領受執色眼知之自證」,以及,凡夫相續中「領受執色意現前之自證」,雖然是不錯亂
,然而並非是量。錯亂者,如:「凡夫之執色意現前」是錯亂知,也是非量知。
此僅是以「凡夫相續中的意現前」而言,並非說「聖者相續中的意現前」。凡夫相續
中的意現前,分有:(1)凡夫相續中無錯亂的「意現前」、(2)凡夫相續中有錯亂的「
意現前」。
意現前分有「此處所說的意現前」與「非此處所說的意現前」二種。本文中所說的是
屬於「此處所說的意現前」。此中「此處所說」意謂《釋量論》中所說,所以,「此處所
說的意現前」就是依於《釋量論》中所說的內涵而安立。「意現前」是「時邊際剎那」極
短時內的認知,於「時邊際剎那」時間內緣到境就消滅,完全沒有通達境之力,所以是「
顯而未定知」,不是量。
(1)凡夫相續中無錯亂的「意現前」。例如,凡夫相續中「領受執色眼知之自證」
、「領受執色意現前之自證」,是無錯亂的認知,但不是量。
凡夫相續中「領受執色眼知之自證」是無錯亂的意現前。總相而言,「執色眼知」不
是量、不是非量知,因為,「執色眼知」有量與非量知二種,如「執色眼知之第一剎那」
是量,「執色眼知之第二剎那」是非量知,因為是再決知。如是,凡夫相續中「領受執色
眼知之自證」不是量,因為,「領受執色眼知之自證」有量與非量知二種,如「執色眼知
之第一剎那」是量,「領受執色眼知之第一剎那的自證」也是量;「執色眼知之第二剎那
」是再決知,所以是非量知,「領受執色眼知之第二剎那的自證」也是非量知。
凡夫相續中「領受執色意現前之自證」是無錯亂的意現前。因為「意現前」無有通達
境之力,所以是「顯而未定」,不是「量」,所以,領受此意現前的自證也是「顯而未定
」,不是「量」;但是,因為其是「自證」,故是無錯亂的認知。要言之,是以「意現前
」的角度而言其是「非量知」,以「自證」的角度而言其是無錯亂的認知。
(2)凡夫相續中有錯亂的「意現前」。例如,凡夫相續中「執色意現前」,此是有
錯亂的認知,並且是非量知。要言之,主要是以「意現前」的角度而言其是有錯亂的認知
、非量知。
凡夫相續中「執色意現前」是為「法我執無明習氣」所污染,所以顯現「色為外境有
」,故是有錯亂的認知;又因為其是「顯而未定」,無能通達所緣的色法,故是「非量知
」。
「瑜伽現前」有通達細分無常、粗分補特伽羅無我、細分補特伽羅無我、法無我的瑜
伽現前,等四種。
(註:《百法明門論》:「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一切法以無我的方式存在)』
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云何為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
無我,二、法無我。」所謂法,存在的才謂法,不存在的不能稱為法。「無」和「無我」
不同,龜毛兔角不存在,所以是「無」(不是法),而「無我」是存在的法,學習佛法若
沒有辦法正確區別「無」(不存在)與「無我」(存在),則易錯解為相似法。何等一切
法,例如色法、心法、不相應行法,是存在的法,不存在的不能稱為法,比如不相應行法
包括時間,時間是存在的法,云何為無我?時間以什麼方式存在?以無我的方式存在。)
「瑜伽現前」是聖者相續中的現觀,分類有四種。如何安立有此四種「瑜伽現前」?
因為,希求解脫者為斷除煩惱障與所知障,其主要修行的「所緣境」有四種的緣故。
四種瑜伽現前各自的所緣境是:1.細分無常(續流剎那改變之無常)、2.粗分補特伽
羅無我(補特伽羅常、一、自主空之無我)、3.細分補特伽羅無我(補特伽羅五蘊獨立實
質有空之無我)、4.法無我(能取所取異質空之無我(唯識宗主張的法無我))。
此中,以修習前三種所緣境而欲斷煩惱障,以修習最後一種所緣境而欲斷所知障。從
「有境」方面而言就是:(1)通達細分無常的瑜伽現前(2)通達粗分補特伽羅無我的瑜
伽現前(3)通達細分補特伽羅無我的瑜伽現前(4)通達法無我的瑜伽現前。
以廣大而言,例如,「通達瓶無常的瑜伽現前」是通達細分無常的瑜伽現前;「通達
瓶之空性的瑜伽現前」是通達法無我的瑜伽現前,諸如此類皆是瑜伽現前,皆是含攝於四
種瑜伽現前。又如,「通達行苦的現前」是瑜伽現前。行苦是苦諦的特法,所以,於苦諦
上通達行苦的現前,是有的。如是推之,苦諦之四行相、集諦之四行相、滅諦之四行相、
道諦之四行相,總之,通達四諦十六行相隨一的現前,皆是瑜伽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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